无锡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无锡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ID:11659320

大小:27.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3

无锡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_第1页
无锡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_第2页
无锡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_第3页
无锡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_第4页
无锡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无锡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市政府印发《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2]93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无锡市人民政府二○○二年四月十二日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三级住房供应体系,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使住宅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中低收入家庭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及《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扶持政策,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设计建造的普通住房。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相适应,与不断增长的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第四条无锡市房产管理局负责

3、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的管理工作,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第二章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及用地第五条市房产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增长、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水平和市场供需情况,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第六条市计划部门会同建设、规划、国土管理等部门,对市房产管理部门拟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进行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第七条市国土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经市政府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用地。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

4、设用地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有利于城市建设,与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相结合。第三章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对确定的项目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征地拆迁、统一组织建设、统一成本核算。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实行规划设计多方案竞选,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和设计单位承担,按照建设部《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强

5、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精神执行。规划设计方案要充分考虑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活习惯。在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和标准,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消费需要。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降低能耗,提高住宅小区的整体建设水平。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建设监理制度,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综合验收制度。严格执

6、行国家验收规范及建设部制定的《住宅小区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强化对住宅小区的综合质量验收。通过验收合格的住宅方可交付使用。第十四条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对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实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必须向住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第四章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优惠和价格管理第十五条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市物价会同计划、财政、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十六条

7、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构成:建设用地的征用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2%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利润控制在3%以下。第十七条为降低建设成本,对经济适用住房的规费实行减免。以商品房销售的公建用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其费用不计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不减免规费。第五章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售第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组织统一出售,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供需情况,可采用轮候制。第十九条经济适用住

8、房的出售对象:(一)具有无锡市区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上的;(二)上年度收入在市区职工平均收入3倍左右的家庭;2002年家庭收入4万元以下的家庭,以后逐年调整;(三)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房改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下限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供应市政府实施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低洼地区危旧房改造的被拆迁居民家庭。第二十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房改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上限1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差额部分,以及政府在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中的收益部分,实行专户存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