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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岐黄国医书院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拟定标书文件江西中医药大学二零一三年八月八日16 项目名称:岐黄国医书院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拟定标书文件一、设备清单与预算二、设备技术要求设备名称:中央空调(多联机系统、新风系统)数量:一批(详见采购清单)主要功能与用途:制冷,制热,湿度调节,新风,排风。售后服务与质保要求:1、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在空调的寿命期内,除质保期(标准为两个冷暖周期)的免费维修保养服务外,始终能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优质的维修保养服务。投标人应在维修保养期间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新部件,若在质保期(标准为两个冷暖周期)外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则先更换新部件后计费,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其他与服务相关的承诺及优惠条件投标人在对“服务要求”的响应表述中可附后填写。2、售后服务质量要求:2.1.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完毕后,提供制造商两个冷暖周期的免费维修保养服务2.2.质保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无论何种情况,配件的订货及更换原则上不得超过48小时。(除不可抗力外)2.3.凡是接到报故障电话,1小时内到达,两个小时至少解决一半问题,须明确相应故障修复的时间。2.4售后服务中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使用方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如要求不符、外观损伤),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使用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质量。2.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2.6中标人应能提供其他有价值的服务(如定期维修保养、培训、技术保障等)。3、技术服务及质量保证16 3.1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根据总体装修进度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3.2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需要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3.3需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2套。3.4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为中文或中外文对照。3.5资料提交的基本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5.1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操作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3.5.2制造商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3.5.3设备和备品发送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3.5.4产品质量保证书;原产地证明等资料;产品安全合格证明等有关资料。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3.6投标人在南昌必须设有维修站〈点〉和备件库。3.7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紧急问题〈如停机〉接到用户通知后1小时到达现场,两个小时至少解决一半问题;一般零配件48小时内到货。3.8在设备保修期内如设备损坏时的一切备品备件投标人应迅速派员及时解决。3.9及时提供设备使用和维护技术方面的信息和技术资料。3.10提供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售后服务内容3.11设备验收大纲4、违约责任4.1产品质量责任: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或在买方同意的前提下,降价处理。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4.2、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16 4.3、由于买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4.4、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4.4.1逾期交货、交付卖方逾期交货、交付,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2‰。4.4.2卖方不能交货、交付: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退还已付款,并赔付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5、技术培训:投标人应对用户指定的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和简单维护的培训,以满足他们日常工作的需要。培训的费用应计入投标总价。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培训人数(一般为三人)、时间、地点免费为招标人培训操作人员,包括提供到投标人生产基地进行操作、维修保养培训的食宿差旅等的一切费用,并在培训开始前一个月提出推荐的培训计划以取得招标人同意。5.2.在投标人或厂家所在地培训指的是涉及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有关内容的培训。5.3投标人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招标人所在地对招标人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内容涉及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培训人员的旅差、食宿、培训场地和消耗品及租金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这些费用应分别列出,并应计入投标价内。6总体要求:一、本工程投标单位应遵循现行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安装必须按验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6.1施工及验收规范1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174-2010《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19761-2009《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2008《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卫监督发[2006]53号2006年3月1日起实施)《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本工程设计、施工中采用上述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最新发布的为准。以标准高的为准。6.2项目要求:6.2.1、投标产品要求:6.2.1.1应提供全新产品,且产品的所有配件均符合企业质量管理标准要求的正品一级,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应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口产品交货时应提供海关、商检及原产地证明等手续。6.2.1.2为了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本次招标的所有设备是指其生产商在南昌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销售业绩,其品牌在国内有良好的信誉度和较高知名度的产品。6.2.3、本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并进行现场施工的管理、监督、协调,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6.2.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不定期检查,向招标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6.2.5、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承包方式,属交钥匙工程。6.2.616 、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如有修改,应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对修改的内容应做详细的记录,并作为绘制竣工图样的依据。6.2.7、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6.2.8、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办公每周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6.2.9、中标人对其承担的工程全面负责,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6.2.10、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人的项目经理证书必须交给招标人留存。6.2.11、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做好施工管理工作。6.2.12、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在给中标人拨付工程款时,扣除代中标人交付的水、电费用;水电费的线路损耗由中标人承担。6.3、技术需求明细6.3.1、设备主要功能须提供相关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6.3.2各个房间的空调可独立控制,局部的故障不会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6.3.3在低负荷的情况下,机组仍能长时间连续稳定的运行。6.3.4、主机可实现变频调节,机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自动调节风机到相应的转速运行。6.3.5、空调设备运行时,对电网冲击小,部分负荷运转时控制精确,更加节能。6.3.6、冷媒选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环保要求的规定,要求采用环保新冷媒。6.3.7、交货地点:业主指定施工地点6.4设计施工安装技术质量要求:6.4.1施工组织方案、空调主机站系统调试方案6.4.2劳动力组织计划6.4.3质量、服务承诺书6.4.4相关资质证件6.5施工组织方案:方案包括: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技术措施、安全与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人员组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方案要充分考虑本改造工程的现场特点,必须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合理安排工序流程,减小工作面、噪音,尽量减小对正常工作的影响,合理调整工序,但要把控进度,保证需时使用。16 主要技术参数:1、概况:1.1江西中医药大学岐黄国医书院中央空调工程共3层,实际空调面积约为6679㎡,多联式空调面积约6679㎡,全新风面积2948㎡。工程为多联机和新风机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工程。1.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整个中央空调的全部设备、材料,并运抵买方工地现场,投标人应完成室内、外机间的铜管及机组所必需的电气、控制设备等连接及铜管外保温、保护层的施工、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等正式交付运行前的一切服务内容,为“交钥匙”工程。并含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2、工期:2.1收到甲方通知书60天内完成本批次供货、安装、调试,并经有关质量技术检验机构验收合格。总体要求应根据实际合理情况按招标人要求时间。2.2设备供货到江西中医药大学岐黄国医书院项目施工现场落地。2.3工期要求的说明: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分别报出设备供应及安装的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计划,合理安排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报验、直至取得运行合格证进度。2.4安装完毕的设备,在安装完毕至整体工程验收的时间段内,投标人负有保护、管理等所有一切责任,该项责任直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取得运行合格证并交付甲方后止。2.5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供货时间,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厂家不能按时供货时,设备厂家应免费储存。3、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2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2500万美元以上3.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3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3.4制造商在南昌设有售后服务网点;3.5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16 3.6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提供原件)。4、技术要求4.1总则:本规格书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中央空调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验收必须符合以下最新标准和条件。若在设计和制造安装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招标人。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招标人所接受。本技术规格书中使用的标准及要求如下:4.1.1产品制造验收及验收规范补充,以下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标书中验收及验收规范如有重复以标准高的为准。4.1.1.1安全:GB4706.32-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VRV设计制造标准)4.1.1.2电磁兼容:GB4343.1-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机、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试量方法和允许值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4.1.1.3性能:GB/T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GB/T17758-1999风冷/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18837-2002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检验、实验标准)4.1.1.4能效:GB21454-2008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19576-2004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2008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16 资质4.2招标主要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4.2.1主要设备主要设备由投标单位根据建筑图纸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等提供。A.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和ISO14001体系认证;B.投标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4.2.2室内、室外机要求4.2.2.1本次采购的变频空调机组必须是知名的国内外品牌或中外合资品牌产品,室内、室外机、新风换气机为同一品牌,温控器为固定式液晶显示可调温,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为合格全新产品。4.2.2.2室外机具体位置见图纸。室外机的总制冷量和总制热量:室外机总制冷量不得低于原设计。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制冷、制暖都要求效果良好;能效比高,室外机数量可根据各家产品重新调整。4.2.2.3室内机出风形式需按图纸要求,负荷不得低于原设计。4.2.2.4节能型机组、运行成本低。4.2.3新风换气机使用同一品牌。4.2.4管路的要求4.2.4.1冷媒管道宜采用脱氧化磷无缝铜管及专用接头,管径应详细参照所选厂家产品的技术规格。冷凝水托盘要防漏,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4.2.4.2管道设备安装以吊架为主,作法参见国标08K132,要求牢固可靠。4.2.4.3冷媒管采用经压力测试过的去氢无磷紫铜管,保温材料采用阿乐斯零级橡塑保温材料,外缠空调用包扎带一层,保温厚度按设备制造商要求配。4.2.4.4保温管穿过墙身和楼板时保温层不能间断,在墙体或楼板的两侧应设置夹板或套管,中间的空间应以防火泥填充。4.2.5各房间设遥控器,控制本房间室内机及相对应室外机的运行。要求节能型一拖多冷暖空调系统独立自成系统,并具备联网控制功能。4.2.6无污染、低噪音,符合国家环保规定。4.3工作范围16 投标方应负责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中央空调的设计、制造、运输到工地、拆、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工作。4.4交货地点:项目现场。4.5技术参数要求一览表4.5.1多联机系统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参数要求单位数量1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33.5KW制热量:37.5KW夜间噪音≤45台12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55.9KW制热量:62.5KW夜间噪音≤48台13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85KW制热量:94KW夜间噪音≤48台24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95.9KW制热量:106.5KW夜间噪音≤50台15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100.5KW制热量:112.5KW夜间噪音≤50台36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135KW制热量:150KW夜间噪音≤50台17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2.8KW制热量:3.2KW台398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4.0KW制热量:4.5KW台179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台2710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7.1KW制热量:8.0KW台611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8.0KW制热量:9.0KW台112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10KW制热量:11.2KW台1013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12.5KW制热量:14KW台1414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14KW制热量:16KW台1711设备合计台1404.5.2新风系统参数要求16 序号项目名称参数要求单位数量1新风室外机组制冷量:22.4KW制热量:25KW外机噪音≤60dB(A)台22新风室外机组制冷量:28KW制热量:31.5KW外机噪音≤61dB(A)台43新风室内机组制冷量:14KW制热量:8.9KW内机风量:1080m3/h噪音≤42dB(A)台24新风室内机组制冷量:22.4KW制热量:13.9KW内机风量:1680m3/h噪音≤47dB(A)台25新风室内机组制冷量:28KW制热量:17.4KW内机风量:2100m3/h噪音≤47dB(A)台3主机合计134.6多联机技术要求*4.6.1.空调系统必须为知名品牌厂家生产的直流变频产品。*4.6.2各投标人所投的室内机、室外机的总制冷、制热量不允许负偏离,正偏离不超过3%。*4.6.3空调系统必须采用新型环保冷媒R410A,以满足环保要求,室内机要标配冷凝水提升泵以不受限于装修吊顶高度。*4.6.4设备具有较高的性能系数,标准工况下综合能效比(IPLV)值不低于相应的国家一级能效标准。4.6.5室外主机压缩机及风扇均采用无级变频控制方式。4.6.6为保证系统的制热效果,空调系统采用智能化霜技术,且制热无衰减管长可达100米以上。4.6.7空调机组具有双后备运转技术,停电自动重启功能,故障数据保存黑匣子功能。4.6.8空调室外机具有轮换运转技术,平衡分配每台室外机模块运行的时间,提高机组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16 4.6.9系统的基本功能:各区域独立控制,随意调节,运行经济,同时整个系统必须能实现集中控制(如设备启停、温度设定等),具备集中监控(如运行状态与故障报警、室内温度监测)、智能自动控制,通过后台软件实现全系统关停,并能实现自动能源管理和制定节能计划。4.6.10空调机组运行范围:机组必须在-20℃到50℃范围内均可正常连续运行。4.6.11室外主机噪声(以中等冷量50~56KW的室外机为参考依据)≤65dB;室内机高速档噪音值D(以中等冷量9.0KW的薄型风管室内机为参考),D≤38分贝,4.6.12室外机的最大配管长度可达到150米,室外机与室内机的最大落差达到50米,室内机之间最大落差达到30米。4.6.13机组必须采用电子膨胀阀控制技术,机组投标品牌必须与压缩机品牌一致,冷媒管路连接使用的分歧管必须为设备制造商原厂产品。4.6.14南昌地区多雨且空气湿度较大,要求室外机具有全方位的耐腐蚀性能。4.6.15机组应采用直流风扇电机,具有夜间静音运转功能;机组的机外静压大于或等于8mmH2O。4.6.16主机采用直流变频涡旋式压缩机,同时为了保证压缩机效率最高化,高压腔与低压腔采用能独立开的结构。4.6.17室内机的风速可以进行至少两档或以上的调节。4.6.18为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主机控制主板在高温室外环境红亦能良好散热,其散热方式采用低温冷媒冷却技术;4.6.19必须提供投标系列产品的厂方最新产品样本资料,否则可能对评标所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负。4.7新风机组技术要求*4.7.1、新风机组与多联机组为同一品牌产品。*4.7.2、新风机组的制冷制热负荷指标参数不允许负偏差。4.7.3、新风机组的风量不允许负偏差。4.8安装、调试与试运行4.8.1、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人通知的日期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4.8.2、机组的安装应严格按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有疑问或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4.8.3、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技术人员应自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润滑剂、易损件和专用仪器仪表等。16 4.8.4、安装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文件;如为进口产品,应提供报关、清关资料和商检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4.8.5、安装前应做好开箱检验的各种准备工作,通知招标人、监理参加,并做好记录和信息反馈。4.8.6、各种设备安装前应做好检查,清理及其他必须进行的工作。4.8.7、设备吊装时,应严格按吊装标志进行,不得对设备本身有任何损坏并防止坠落。4.8.8、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4.8.9、系统安装完毕,应在招标人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4.8.10、试运行应在招标人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内容如下:4.8.10.1进行设备的所有功能性运行;4.8.10.2运行和检测安全装置。4.9安装要求:4.9.1室外机的要求:4.9.1.1安装前需检查基础的平整,以防止安装后产生震动。4.9.1.2室外机底座要有减震材料,防止机组运行时震动楼板。4.9.2室内机的要求:4.9.2.1室内机安装后应考虑使房间的净高尽可能大。4.9.2.2室内机吊装时要有减震设施,防止机组运行时震动楼板。4.9.3管路的要求:空调管路尽量考虑隐蔽,不影响整座建筑的美观。4.9.4设备制造和安装应符合下列标准或规范并据此验收:4.9.4.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4.9.4.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4.9.4.3《多联式空调机系统设计与施工安装标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7K506》4.9.4.5我国的其他标准和规范4.9.4.6本招标文件及所附设计图纸要求16 4.9.5文件、资料的提供:4.9.5.1投标人应随同投标文件提供设备系统总图、设备基础图、管口尺寸及方位图、系统内配管图、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产品样本等。4.9.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机组使用的冷媒的牌号、性能和灌装量。4.9.5.3中标人在设备到货前,向买方提供机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机组维护手册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机械和电气资料。4.9.5.4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或部件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有关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书,所提供的设备、部件或配套件,如为国外制造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检验检疫证明。4.9.6、系统施工及安装要求4.9.6.1空调室内机、室外机及风机等设备在安装之前必须仔细检查:要求表面完好无损,各种资料齐全,性能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安装。其基础预留孔位置应与实物核对尺寸无误后方可安装。4.9.6.2室外机应考虑减振和隔振;投标方提供基础图;检查好基础的平整,以防止安装后产生震动。安装时,在其底部与基础之间的连接螺栓处垫一层橡胶减振垫或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4.9.6.3必须提供制造商认定的代理证书或销售证书及安装证书;必须拥有自己的安装队伍,不得转包。安装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充实安装力量,人员持证上岗。4.9.6.4中标人应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自施工人员进场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期间在现场指挥管理施工。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无故更换和离开施工现场,给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予以补偿。4.10安装材料要求:*4.10.1主要有关材料如铜管、保温材料等均采用国家名优产品。铜管:壁厚应满足Φ54.1-Φ63.5≥1.8㎜,Φ38.1-Φ47.6≥1.5㎜,Φ28.6-Φ34.9≥1.3㎜,Φ22.2-Φ25.4≥1.2㎜,Φ15.9-Φ19.0≥1.0㎜,Φ6.35-Φ12.7≥0.8㎜.;铜管保温材料:采用难燃B1级橡塑材料,公称厚度不低于20mm。*4.10.2冷媒管路连接使用的分歧管必须为设备制造商原厂产品。16 *4.10.3空调通风风管要求采用镀锌钢板或非燃性复合材料(厚度≥20mm),保温材料应具有无毒无异味的难燃材料等性能,粘接剂应无毒,风口采用铝合金材质并经喷塑处理,主料需达到0.8mm厚,1000mm长的风口主料需达到1.0mm厚。4.10.4凝结水排放需采用给水UPVC管或镀锌管,保温采用难燃B1级橡塑材料,厚度不低于10mm。4.10.5以上未说明之处,如管道支吊架间距、管道焊接,管道穿楼板的防水做法等,均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4.10.6投标人方案説明、施工进度表4.11其他要求4.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技术参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设备的系统总图、设备基础图、系统内配管图、与系统外连接的管口尺寸及方位图等。4.11.2整个建筑物空调设计按平面图进行,若实际的房间隔断变化及为配合装潢设计,空调的室内外机应配合业主做相应的调整。造价如有变化按实际情况论证询价核算,多退少补。4.11.3空调凝结水排放设计应科学、美观、理念先进、无后遗症。否则免费整改,整改时间为15天,超出时间应属违约。超出一天罚款300元。4.11.4卖方供给买方的设备、材料及卖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买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卖方负责;卖方在买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卖方负责。4.11.5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对部分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或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以卖方在投标时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及相关费用,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4.11.6本次招标要求中标单位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因调整方案须更换机型而产生更换设备有自我消化能力。4.11.7附件投标人应提供设备正常年运行、维护费用、专用工具和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16 5检验和验收、测试补充5.1出厂检验5.1.1制造单位的检验部门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和规定,对设备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并提出检验报告,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以便甲方工程师进行监理。5.1.2甲方有权对设备进行发货前的检验,投标方可酌情甲方人员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验收),检查产品合格后才允许出厂。投标方应为招标方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费用由投标方负担。5.2检验与测试5.2.1、系统施工及验收按国家现行等有关标准、规范及要求进行。5.2.2、招标人有权在制造过程中和发货前进行监督、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验收),中标供应商应为招标人进行上述检查提出便利条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2.3、设备到货后,应按国家标准抽取样品到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由招标人和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5.2.4、中标供应商应对设备及附件(包括安装所需的一切零部件及专用工具)、备件等负全责,采购人只对安装调试完毕后的系统进行验收。5.3现场验收货物到达现场卸车后,按件和箱点收并约定开箱验收时间。开箱验收时,由业主、监理及供货方代表在现场共同开箱查验货物的外观规格型号及数量等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5.4最终验收5.4.1验收过程试运行时性能满足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于业主认可。已提供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货物以及完整的设备图和技术资料。设备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江西省技术监督检验局特种设备部门进行最终验收通过,并获得使用证。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供货方签发最终验收证明。16 5.4.2、最终验收将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按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或双方经协商认可的标准进行。验收应交由权威主管部门进行检验,招标人、监理单位等将参加检验。5.4.3、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才会认为验收合格。5.4.3.1投标人已提供了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5.4.3.2货物符合规格书中的规定,性能满足要求。5.4.3.3性能试验和系统试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采购人满意。5.5责任验收过程中由于产品本身缺陷或质量问题导致最终验收无法通过,责任由供货方负担。5.6费用5.6.1验收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应列入投标总价,而不能在合同执行中要求另外付费。5.6.2安装过程中总包配合费、水电费不列招标范围。6投标报价6.1投标报价既要有投标总价,也要有各个分项的报价和设备、材料的明细报价及安装工程详细的预算书。6.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整个系统所需全部设备、材料和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括必须的软件费用)、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安装费(包括安装材料费)、调试费、配合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费用等。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6.3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报价。三、技术组成员与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技术组成员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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