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ID:11558816

大小:3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2

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_第1页
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_第2页
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_第3页
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_第4页
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第三条【基本原则】临时救助制度坚

2、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原则。临时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应救尽救、量力而行的原则。第四条【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的临时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做好临时救助工作。街道办事处、社会居委会要主动发现并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街道办事处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具体承接居民家庭或个人提出临时救助的申请。第二章救

3、助范围及标准第五条【救助范围】临时救助范围:(一)具有本区户籍居民1.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对象;2.因家庭成员遭遇火灾等灾害事件、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3.遭遇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二)在本区工作并在本区连续缴纳两年或以上社会保险的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1.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2.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的个人。第六条【

4、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和范围不同,临时救助内容分为生活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特殊困难救助四类。第七条【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标准:(一)生活救助。为下列本区户籍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给予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救助金。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的“三无”人员;2.未满18周岁的或已满18周岁且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散居孤儿;3.由70岁以上(含70岁)老人与重度残疾人组成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1.具有本区户籍符合《广州

5、市医疗救助办法》条件的居民,在接受政府医疗救助、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专项救助等各类救助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视家庭生活困难程度,可给予最高救助额为30000元的临时医疗救助。2.非本市户籍人员因突发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的,可申请临时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额20000元。(三)教育救助。本区户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城镇低收入困难救助的在读高中、大专、本科、研究生全日制学生(含职中),经各种救助仍无力支付学费的,在入学当年发放助学金,最高资助额5000元。(四)特殊困难救助。1.本区户籍或符

6、合临时救助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因火灾等灾害性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视家庭生活困难程度,给予特殊困难救助,最高救助额20000元;2.具有本区户籍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视家庭生活困难程度,给予特殊困难救助,最高救助额50000元。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一)有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行为的;(二)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四)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

7、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五)由于个人故意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如自杀、自伤(精神和智力残疾人除外)等;(六)不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在异地就医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七)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已明确由第三方支付的医疗费用;(八)可获得政府其他救助措施或其他机构、途径资助缓解困难的。第三章救助程序和方式第九条【救助程序】申请临时救助,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在所在地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可代为提出临时

8、救助。(二)受理。申请人应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支出票据、《广州市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