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据

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据

ID:11552163

大小:54.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7-12

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据_第1页
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据_第2页
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据_第3页
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据_第4页
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据_第5页
资源描述:

《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指南(二):专项资金扶持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7-13 一、国家专项资金1、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政策内容: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奖励资金适用行业为《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电力、炼铁、炼钢、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13个行业。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873号)。

2、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市县财政局、发改委(工促局)申报材料,市、扩权县财政局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办理部门: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咨询电话:0311-870102542、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政策内容:中央财政设立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和规定的标准确定。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

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建〔2008〕184号)。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市县发改委(工促局)、财政局申报材料,市、扩权县发改委(工促局)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办理部门:企业所在地发改委、财政部门咨询电话:0311-88600509、870102543、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内容: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综合利用、品牌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场开拓等。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4、知》(财企〔2008〕179号)。办理程序:国家每年根据确定的支持重点和方向下发通知,省中小企业局同省财政厅予以转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向所在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申报。办理部门: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咨询电话:0311-87902044、878760544、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政策内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信用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支持的标准是:培训经费中的场租费、授课费和教材费可按正常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培训发生的食宿费可予以适当补助,每人每天补助最高不超过150元;信用服务、创业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业务按实际发生额予以适当补助。政策依据:《财政

5、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建〔2004〕124号)。办理程序:每年由国家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省中小企业局联合省财政厅予以转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向所在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申报。办理部门: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咨询电话:0311-87902044、878760545、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政策内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支持内容是: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其中,创新基金对每个项目的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数额一般不

6、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124号)。办理程序:每年由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下发申报项目指南,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向所在市、县科学技术管理机构、财政局、国家级高新区申报。办理部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58292666、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内容: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

7、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主要支持内容是: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组织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议)标等方面。政策依据:《财政部、外经贸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0〕467号),《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