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3号——承诺事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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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3号——承诺事项(一)(2005年9月26日)为确保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事项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统一承诺事项的相关表述,我部特制定本备忘录。一、承诺事项的制定1、承诺人应充分预计证券市场未来环境和上市公司发展趋势,评估履约风险,制定与自身实际履约能力相适应、体现承诺人诚意的承诺事项。承诺人制定的承诺事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2、承诺人制定的承诺事项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本所交易、结算系统在技术上能够实现。3、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承诺事项,如增持、认沽权利等,承诺人应当自行或寻求其他资信良好的金融

2、机构提供必要履约担保。4、上市公司向本所报送股权分置改革资料,协商确定相关股东会议时间时,向本所报送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其涉及的内容应当与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披露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一致,原则上要求与信息披露文件中的表述一致。如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承诺人修改了原承诺,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向本所申请办理非流通股股份变更确认手续时,报送最终确定的承诺函。二、承诺事项披露的要求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对承诺事项的表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承诺事项表述的要求对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当事人必须遵守的事项,当事人无须再做出遵守的承诺,如果当

3、事人愿意就法定义务做出承诺,可表述为:“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对于当事人做出的特别承诺,可表述为:“承诺人作出如下特别承诺,……”2、承诺事项中的必备条款1)承诺人应补充承诺条款:“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在承诺事项结尾,承诺人应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3、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对承诺事项予以详细披露。披露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方面:1)承诺事项的内容,具体要求见“三、承

4、诺类型及表述方式”。2)对于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承诺事项,如增持、认沽权利等,还应当披露承诺事项的履约及担保方案。履约方案应至少包括履约方式及安排、承诺人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防范对策、未履约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履约担保方案应至少包括担保人介绍、担保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内容。三、承诺类型及表述要求1、“(限价)减持”类承诺限价减持的承诺,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意愿,主要分为以下两类:1)承诺锁定X年后且股价连续N日在某一价格之上方可减持。2)承诺减持股份价格在某一特定价格之上。对于此种承诺,承诺人应做出如下承诺:“承诺人

5、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2、“提出分红方案”承诺由于分红是上市公司行为,股东只有提案权,所以在表述上不能由股东承诺上市公司未来对利润的分配,而应当统一表述为提案权,即:“承诺人将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3、“(限价)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承诺应明确承诺人触发增持的条件、增持股份锁定期的安排等,增持的条件应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4、“追送股份或现金”承诺承诺人制定在未来满足一定条件时,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或现金等承诺时应确定追送对象原则,并提供履约保证,在表述上应当对以

6、下几个问题予以明确:1)触发的条件。触发条件应明确、具体,如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要求、审计意见类型、“大股东解决资金占用”的保证等等。上市公司业绩数据需审计。2)追送的对象。应当明确是哪个时点的流通股股东。另外,承诺人在股改后已变为流通股东,所以追送的对象应注明“除承诺人外”。3)追送的时点。为便于实施,一般应预留触发时点与实际实施时点的时间间隔。4)对于追送的股份、现金,其来源的保障,承诺人应当有可信、合理的安排。承诺人用于追送的股份应在股改实施时,承诺人申请由登记结算公司临时保管。四、承诺事项的履行1、承诺人应严格遵守承诺,按照履约方案履行承诺

7、。2、对于限价减持类承诺,应当在该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再向交易所提出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申请,经交易所复核后,可以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手续。3、对于限价增持类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起,承诺人应向本所主动申报用于增持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委托券商。承诺人增持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诺人必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登记结算公司按有关规定对增持股份办理冻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需委托上市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份账户冻结申请”,登记结算公司按有关规定对增

8、持股份办理冻结。4、承诺人履行承诺完毕后需向本所提交“履约情况总结”。五、保荐机构责任及义务1、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意见书中对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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