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法律思想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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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法律思想初探  摘要: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倡导“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法家在当时是诸子百家中最重视法律、对法律最有研究、政治上最有作为、并十分注重政治实践的一个学派。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法家的地位十分重要。法家的“法治”理论是在空前壮观的政治大变革中得以发展和成熟起来的。法家的代表人物比较多,且各具特色。春秋时期法家的先驱有管仲、子产、邓析,战国时期的法家主要代表人物一般分为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前期法家代表人物主要有李悝、吴起和商鞅,后期法家代表人物主要是韩非。总体来说,他们在政治法

2、律思想上都坚持“以法治国”的“法治”,但在思想上仍存有一定的局限性。  关键词:法家;先秦;代表人物;法律思想  中图分类号:D90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0829(2013)04-0024-05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倡导“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法家在当时是诸子百家中最重视法律、对法律最有研究、政治上最有作为、并十分注重政治实践的一个学派。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法家的地位十分重要。  一、先秦法家法律思想产生背景  自春秋以来,以血缘关系为依托的旧式贵族在激烈的竞争中日益丧失自己的特权地

3、位和优势,逐渐被社会所淘汰,而一些与原政权没有太近血缘关系的、凭着自己努力而获得土地的平民,构成了社会变革的激进势力,开始显示出自己强大的实力和进取精神。随着宗法制度的崩溃和激烈的政治军事竞争,这一阶层从自己的利益和立场出发,并在一定程度上顺应广大人民(平民和奴隶)的愿望,强烈反对旧式的不合理的统治秩序,主张从政治、经济、法律各个方面推行新的制度。至战国时期,这些新兴阶级则已开始运用政权的力量在各个社会领域发展封建制度,对各种不利于封建制度发展的社会制度进行改革。在长期的实践中,新兴阶级积累了相当丰富的

4、经验,形成一整套政治法律理论。[1]15-16这些法律理论集中体现在杰出的法家代表人物管仲、李悝、吴起、商鞅、韩非子等人的理论著作和政治实践中。他们把自己的意志说成是对社会全体成员都公平适用的“法”,要求用后天的人为功利代替先天的血缘身份,要求废除“为国以礼”的礼治,实行“以法治国”的法治。法治思潮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古代社会国民意识的第一次苏醒。  法家实现自已主张的渠道是直接发动或指导在各国的“变法”运动。[2]65法家的“法治”理论也正是在这种空前壮观的政治大变革中得以发展

5、和成熟起来的。如果说,儒、墨、道家仅是在学理上建立起自已的学说,那么法家不仅是在学理上,而且是在残酷的政治实践中建立了自己的学说。他们对法的本质、起源、作用、法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立法、司法的方法等方面都有独到的见解。  二、春秋至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法律思想  法家的代表人物比较多。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邓析是法家的先驱,战国时期的法家主要代表人物一般分为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前期法家,是指战国初期和中期新兴地主阶级在各诸侯国内进行改革这一阶段内的法家,代表人物如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以及

6、齐国法家;后期法家则是指战国后期新兴地主阶级在各诸侯国内进一步巩固政权、并争取实现全中国统一这一阶段内的法家,主要代表是韩非。现就春秋时期、战国时期一些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法律思想进行分析。  (一)春秋时期法家先驱及法律思想特点  1.管仲及其法律思想特点。管仲(约公元前725——前645年),即管敬仲,名夷吾,齐国人。齐桓公即位后,经鲍叔牙推荐,任为相。管仲提出了“仓廪实则知礼节”的犯罪预防理论。[3]56管仲十分重视道德规范在治国理民中的重要作用,但反对空谈礼义廉耻。作为改革家,他深知经济繁荣对于富国

7、强兵的重要作用,强调只有经济得到发展,人民得以温饱,才会提高道德水平,从而自觉遵守礼义法度。这种能够立足于发展经济的犯罪预防理论,在当时提出来是很难得的。另外,管仲提出立法必须“令顺民心”,他反对统治者随心所欲地制法出令,主张在制定法律时要根据民众之意愿,决定法律的内容。同时,他主张在运用法律惩罚犯罪的同时还要注意以赏赐的方法鼓励人民发扬礼义。此外,在行赏施罚上,他冲破周礼“任人唯亲”的“亲亲”原则,主张唯善可举。管仲的法家思想,对法律和法治的论述都比较精辟。  2.子产及其法律思想特点。子产(?——公

8、元前522年),即公孙侨,字子美,郑国贵族。他从公元前543年到公元前522年执掌郑国国政。子产的思想特点是遵奉周礼,又提倡改革,折衷于礼、法之间,在个别问题上带有激进的色彩。子产注重制定和颁布成文法。他执政后,在整治郑国的混乱状态时,十分注意健全和完善各种法律制度,并于公元前536年,把其所制定的刑书铸在铁鼎上,公布于天下,打破了以往奴隶主统治者“不为刑辟”的惯例,开创了公布成文法的先例,限制了奴隶主贵族任意刑杀的特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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