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ID:11274861

大小:45.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11

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_第1页
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_第2页
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_第3页
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_第4页
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种粮大户补贴的申报、审批、拨付和监管工作,根据《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黑财经〔2012〕81号)和《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贷款融资管理暂行办法》(黑财经[2012]92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省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分配拨付。第三条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的使用要体现国家和省确定的总体政策目标,通过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和粮食生产方式转变,鼓励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逐步实现“高效种粮”和“绿色种粮”,确保国家

2、粮食安全。第二章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管理第四条由省财政厅和省农信联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共同建立种粮大户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省财政厅每年将用于贴息的财政资金存入省联社,主要用于贷款贴息和风险损失补偿,省联社按20倍比例放大,安排信贷资金解决种粮大户的土地规模经营贷款需求。12第五条风险担保贷款和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的对象,指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经〔2012〕81号)规定,经村、乡(镇)、县(市)三级审核确认并纳入档案管理的种粮大户。第六条种粮大户取得的风险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解决种粮大户在土地流转和

3、耕种经营中支付承包费和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方面的资金需求。第七条贷款额度的核定。由农信联社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经营实力,并有相应农机设备,按照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贷款规定,本着“水旱分开,区别品种”来核定、核算贷款额度。第八条种粮大户12使用信贷资金时,一般应采用支付令形式进行支付。对一次性支付信贷资金超过5万元的支付项目,由乡财政所开具支付令,即借款人需支付承包费、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大笔资金时,应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支出项目及额度,村级组织审核无异议后,报乡财政所进行审核,并由乡财政所开具支付令转农信联社进行支付,对直接支

4、付经销商的资金,可采取由农信联社直接支付方式。村级组织和乡财政所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种粮大户零星贷款资金支付,由当地农信联社根据借款人申请及贷款额度和实际支出需要进行审核支付。第九条贷款到期后,因借款人粮食尚未售出造成无力还款的,或年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借款人还款资金补足的,农信联社可以在担保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一次展期。第十条对于不符合展期条件的贷款逾期后,农信联社和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共同进行催收贷款。逾期满90天后,由农信联社和乡财政部门分别逐级汇总逾期贷款情况,省联社将全省逾期贷款数额及情况,报省财政厅

5、进行审核,省财政厅确认后,以风险补偿向省联社代偿70%违约贷款本息。第十一条借款人应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积极筹措资金,在贷款期限内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对于按期还本付息的种粮大户,省财政给予适当比例的贷款贴息补助,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农信联社,再由农信联社与种粮大户进行利息结算。第二章项目补贴资金管理第十二条项目补贴对象为按照《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资格审定及管理办法》(黑财经〔2012〕82号)有关规定,经村、乡(镇)、县(市)三级审核确认并纳入档案管理的粮食种植面积在规定面积亩以上的超级种粮大户。12  第十三条为鼓励超级种粮

6、大户改善生产条件、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投入,提高耕地质量和产能,依据超级种粮大户当年项目实际投入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补贴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补助。依据超级种粮大户当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二)对仓储设施建设支出补助。依据超级种粮大户当年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以及维修改造实际支出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三)对农机具购置支出补助。依据超级种粮大户当年用于粮食生产的农机具购置支出情况,结合国家相关补贴政策,给予适当补助。(四)对粮食生产保险支出补助

7、。依据超级种粮大户当年粮食生产保险实际支出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也可与保险部门对接,直接降低种粮大户保费)。上述补贴项目均不包括实际已享受各级政府有关补贴政策的项目。  第十四条对超级种粮大户项目的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依据国家每年下达的超级种粮大户奖励资金额度和县(市)申报情况一年一定。原则上每户每年各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2  第十五条超级种粮大户按照自身粮食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每年在上述补贴项目中选择1至2个项目,确定投资金额和资金来源,提出项目计划申请,报经村、乡(镇)、县(市)批准执行。(一)超级种粮年初向项目

8、(耕地)所在村提出购建项目计划申请(说明购建项目内容、数量、投资额、资金来源和购建时间等),填报《超级种粮大户年度项目计划申请表》。  (二)项目(耕地)所在村对超级种粮大户申报的项目计划,经核实认定符合国家和省粮食生产发展有关规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