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改制及产权如何界定

集体企业改制及产权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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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企业改制及产权如何界定□夏文平一、简述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有关问题解答》、《部分省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座谈会会议纪要》等的规定: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社区经济组织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该联合经济组织、社区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者集体所有;各类企业、单位或法人、自然人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企业、单位或法人、自然人所有。集体企业在开办时筹集的各类资金或从收益中提取的各种资金

2、,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凡事先与当事方(含法人、自然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确定产权归属;没有约定的,其产权原则上归集体企业劳动者所有;属于国有企业办集体企业的,本着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和维护各类投资者权益的原则,由双方按国家清产核资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二、相关法规政策1、国资委对产权界定的有关具体规定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集体企业或经营单位产权归属问题的通知4、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有关问题解答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

3、、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6、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的通知三、具体规定1、国资委对产权界定的有关具体规定(一)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有关规定  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国家直接投入和核准留用利润形成的积累及其它权益均属国有资产。  2、全民所有制企业因接受馈赠或其它收益形成的各项帐外资产,均属于法人资产的一部分,资产的国有性质不得改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查登记,没有入帐的应按规定相应作价入帐。  3、全民所有制企业从成本中提取的工资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消费性质资金结余可作“视同负债”处理,但用于购建集体

4、福利设施的,应视为国有资产,从留利中形成的职工福利基金的奖励基金,暂作为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  4、全民所有制中党、团、工会组织等使用的财产,除以个人缴纳党费、会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外,其余均属于国有资产。  5、全民所有制企业用集资或筹资等形成的资产,在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企业向个人集资或筹资凡实行还本付息的,其资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并按债权性质登记,不得分股到个人。  (2)对未经批准自己决定实行内部职工入股的,应补办有关批准手续。凡没有合法手续的均视同为借款性质处理,由集资单位负责清理并逐步偿还。  6、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

5、行政事业单位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创办的或完全由其他单位借款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以上6条摘自《关于清产核资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清查登记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7、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其中属于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税款部分,界定为国有资产,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国有资产。  8、供销、手工业、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国家拨入的资本金(含资金或者实物)界定为国有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数额后,继续留给合作社使用,由国家收

6、取资产占用费。上述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核定的,可以不再追溯产权。  9、集体的合作社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家资产。  10、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家所有。  11、社团管理的资产如属行业性机构管理的社团资产其形成资产完全属于国家投入的应界定为国有资产;一些群众性民间社团组织的资产,属于国家投入的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12、对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及其再投资举办的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应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进行。对属于全民性质,纳入预算管

7、理的事业单位的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对这些事业单位投资举办的集体企业的界定政策,与国有企业举办的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政策相同。  (11、12条摘自《部分省市城镇集体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座谈会会议纪要》)  13、城镇集体企业在创办初期和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单位)投入的资金,实物以及无形资产,当时未约定的,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应按约定办理;当时未约定投资或债权关系的,如集体企业确实无法偿还的,经双方协商转作为投资,其投资额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家所有;二是如双方协商作为借款,应由双方签定按期偿还协议,借款单位(国有企业、单位)保留、追索清偿国有

8、资产权益的权利。  14、集体科技企业实施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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