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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三校名师补充讲义福州分校咨询电话:0591-88906333专利权法【要点提示】本法于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订。 整体而言,该法和司法考试相关的内容修订幅度不大,主要集中于:1、不得违法利用遗传资源取得专利;2、实行绝对新颖标准原则;3、保障专利权共有人,促进专利技术推广应用;4、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细化和深化;5、加大对专利侵权的打击力度,增加诉前证据保全以完善专利侵权诉讼规则。一、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归属)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发明人或设计人1、发明人只可
2、为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等。但专利权的主体可以是单位等。2、发明创造为事实行为,无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如果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二)受让人1、他人可以通过许可合同或者继承成为专利权的新的主体;2、受让人不因此成为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也不因专利转让而丧失特定的人身权利。(三)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人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1、执行本单
3、位的任务。要点包括:(1)“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2)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3)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条例》第11条)2、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职务发明创造中,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单位;发明人或设计人有署名权,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有获得报
4、酬权,有权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四)委托发明的专利人委托人完成的发明,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即受托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五)合作发明的专利人合作完成的发明,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六)专利权的申请72009年三校名师补充讲义福州分校咨询电话:0591-88906333为了鼓励向外国申请专利,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专利法修正案取消了必须先申请中
5、国专利的限制,首次明确可以向中国申请专利也可以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同时,考虑到一些专利申请可能涉及我国国家安全,需要进行保密审查,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对未依法经保密审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新增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第20条)(七)专利权人的权利1、
6、独占实施权。2、实施许可权。(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2)【新增点】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第15条)3、转让权。本法第10条明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
7、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建议将专利转让权和《合同法》规定的技术秘密合同的转让放在一起复习。《合同法》第341条:“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最高人
8、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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