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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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的思考近期办理了一件故意伤害案件,案情如下:2010年10月17日23时,犯罪人李某在金湖县城丰华假日酒店门口因债务纠纷与李某某等人发生口角并相互纠缠,纠缠中犯罪人李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被害人李某某腹部和胸部后驾车逃走,现场其他人发现被害人李某某被捅伤后,立刻将被害人李某某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害人在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都一直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合法自己权益,而是企图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后因他人报案案发,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腹部损伤程度属重伤,犯罪人李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由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被执行逮捕

2、。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由此案引发了我对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的思考。通过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产生原因的分析、不良后果的探讨、相应法律对策的寻找,以便更好的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也符合了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一、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产生的原因由于刑事被害人所遭受犯罪侵害的性质不同,以及个体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历等方面也各不相同,决定了产生有案不报原因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实现个人利益美国犯罪学家h.萨瑟兰著述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认为“一般来说,与犯罪人受到处罚相比,关于刑事

3、被害人有案不报的思考近期办理了一件故意伤害案件,案情如下:2010年10月17日23时,犯罪人李某在金湖县城丰华假日酒店门口因债务纠纷与李某某等人发生口角并相互纠缠,纠缠中犯罪人李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被害人李某某腹部和胸部后驾车逃走,现场其他人发现被害人李某某被捅伤后,立刻将被害人李某某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害人在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都一直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合法自己权益,而是企图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后因他人报案案发,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腹部损伤程度属重伤,犯罪人李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由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被执行逮捕。新修改

4、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由此案引发了我对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的思考。通过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产生原因的分析、不良后果的探讨、相应法律对策的寻找,以便更好的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也符合了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一、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产生的原因由于刑事被害人所遭受犯罪侵害的性质不同,以及个体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历等方面也各不相同,决定了产生有案不报原因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实现个人利益美国犯罪学家h.萨瑟兰著述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认为“一般来说,与犯罪人受到处罚相比,被害人更关心被害

5、物品的归还与领取,职业盗窃在现代社会中存在,正是由于被害人关心的是自己财产的取回而不是抽象的正义”。一些刑事被害人当个人利益得到满足时,就会忽视甚至抛弃社会公共利益。如本案中被害人李某某在受伤害后,犯罪人向被害人承认其犯罪事实,主动向被害人提供赔偿,企图以满足被害人的经济利益需求而达成“私了”,以避免公权力(司法机关)的介入而使其受到刑事处罚,就是最直接的例证。有些刑事被害人以此为要挟向犯罪人索要大量财物,甚至“擅设私刑”对犯罪人进行报复伤害来满足自身利益。2.维护自身安全刑事被害人对犯罪人的侵害行为产生了心理上的惊慌和恐惧,由于

6、过分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遭到威胁而屈从于犯罪人,在侵害行为实施完毕后,因为害怕犯罪人的报复而不敢申张。3.顾全自身名誉一些侵犯人身权的案件,特别是与性有关的犯罪,主要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和强奸案件的被害人。被害人由于受传统的封建礼教思想影响,羞怯性很强,不敢申张,害怕损害自己的名誉,遭受他人的歧视,或者担心危及家庭、婚姻关系而消极地逃避,更严重的出现选择自杀的极端解决方法。4.逃避法律制裁。有些刑事被害人在被害之前对犯罪行为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或者自身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被犯罪人所掌握,一旦被害后报案,将会直接涉及到自身的违法犯罪事

7、实。为了隐蔽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逃避法律对自身的不利制裁,从而选择了不报案。除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些刑事被害人因年幼无知,不懂得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如幼女遭受诱奸,对自己所遭受的财产侵害行为认为案件太小,司法机关不会查处以及试图通过原始的复仇来达到心理平衡等等,都是造成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的原因。二、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产生的不良后果刑事被害人是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掌握着犯罪行为的第一手资料,对于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大多数刑事案件中,“没有被害人,就没有刑事诉讼”,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通常是“刑事上的

8、对立者”。刑事被害人有案不报,恰恰与此相背离,对自身权利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都产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1.直接影响了侦查机关及时调取证据、固定证据、侦破案件、贻误抓获犯罪人的最佳时机。2.增加了刑事被害人再次被害的可能性。由于犯罪人私欲的膨胀与犯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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