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思考-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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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政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对完善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思考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年月日论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争议越来越复杂,我国现行和、调、裁、审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越来越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的需求,本文以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为研究对象,从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入手,提出了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希望使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日趋完善,符合其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能够更加切实有效的保护劳动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2、关键词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利益与冲突也日益凸显,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多元化和市场化使劳动争议成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矛盾。尤其是近几年,随着非全日制用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等新型用工形式和企业形式的出现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导致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急剧上升,劳动纠纷也日趋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制度已无法满足劳动市场的需求,因此改革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成为大势所趋,而劳动争议的顺利解决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也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笔者就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

3、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一、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概述(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劳动争议仲裁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必经程序和前置程序。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解决劳动争议,依法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包括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等一系列活动。董保华主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年版。(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特征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

4、议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实行的是“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要求劳动争议发生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是该劳动争议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如果该案件没有经过仲裁,当事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由此可见

5、仲裁前置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劳动纠纷,从而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2.劳动争议仲裁为法律强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以后,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一方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即可进入仲裁程序,而非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参见《劳动法》第79条规定。同时,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3条与第25条的规定,长期以来我国仲裁机构实行强制仲裁员名册制,当事人不能自行选择仲裁员,而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员。3.劳动争议仲裁为社会性仲裁我国法律授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奉行“三方制原则”,即由劳动行政部

6、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其性质为社会机构,而非行政机构。参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8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参见林嘉主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三版。各级仲裁委员会相互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仲裁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各自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4.劳动争议仲裁是部分的“一裁终局”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

7、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参见《劳动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对其他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按照我国《劳动法》第83条第1款规定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仲裁裁决作出以后,并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而是效力待定状态。参见郑尚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若15日内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失去效力,即便以后法院的最终判决与仲裁结果是一样的,也是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解决争议的结

8、果。二、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立法滞后自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也由计划经济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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