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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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2、第1内容加载中...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若干事项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地税机关是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关(以下称征收机关)。农垦系统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省农垦系统征收,具体征收办法另行制定。第四条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

3、人不得截留、挪用。第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业务;负责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帐核算以及个人帐户的记录、管理工作;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第六条征收机关负责办理缴费登记,接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基数,确认缴费人数,依率征收社会保险费;按时将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分险种按统筹级次缴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明细情况;催缴社会保险费;对缴费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进行监督

4、检查和违规处罚。第七条财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的核算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银行应当将征收机关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时转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第九条征收机关、财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等单位须建立严格的收入对帐制度,保证帐帐、帐款相符。第十条征收机关依据经省、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按照有关规定依率据实征收社会保险费。第十一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10日内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手续。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

5、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费单位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手续后10日内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征收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手续。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费实行申报缴纳制度,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每月10日前向征收机关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缴费时,须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缴费明细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征收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经征收机关核实无误后,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

6、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征收机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征收机关按照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规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征收机关据实结算。第十四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缴费方式由征收机关确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五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7、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征收机关还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费款。(二)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三)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征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本款所列缴费单位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第十六条经财政部门批准,征收机关可以设立征收社会保险费收入待解户,社会保险费按照不同险种在待解户内分别单独核算。第十七条社会保险费通过缴费单位开户银行,根据征收机关开出的缴费凭证将社会保险费从单位帐户中划入社会

8、保险费收入待解户。缴费单位和个人亦可同时以支票或者现金的方式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每日将收取的现金或者支票存入收入待解户。收入待解户的资金按照双限划解制度缴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具体时间和额度由省财政部门商省征收机关确定。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费征收中使用的有关票据由省财政部门会同地方税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统一制定。第十九条征收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帐户。社会保险

9、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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