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政办〔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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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禹政办〔2017〕2号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2017年持续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禹州市2017年持续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和《禹州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2月21日    -39-禹州市2017年持续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 动 方 案为大幅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许昌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终期考核目标,根据《许昌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水污染防治攻

2、坚战行动方案》(许政办〔2017〕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坚持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全民、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责任追究、网格监管、排污许可、生态补偿、目标考核六项制度,进一步夯实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建立扬尘污染管控、污染天气管控等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持续落实扬尘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禁燃烟花爆竹、污染天气管控等攻坚措施。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确保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

3、坚战,实现许昌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终期考核目标,大幅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全市PM10和PM2.5两项-39-污染物年均浓度、优良天数完成许昌市定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全市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1.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1)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加强建筑、道路、拆迁、水利、国土、堆场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4、试行)》等各类扬尘防治要求。对全市商砼企业、预半砂浆企业粉尘污染实行提标治理,5月1日前完成提标治理任务。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对未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办)(2)实施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制度。严格按照《禹州市大气环境污染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将施工单位扬尘违法违规情况纳入相应的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将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列入行业“黑名

5、单”,实施重点监管,在退出“黑名单”前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39-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办)(3)开展城乡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城乡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强化城乡结合部工作,进行垃圾清理、道路清扫等工作,杜绝垃圾乱排乱放、道路扬尘严重等问题出现。通过大面积、大范围的城乡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4月份以后,转为常态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局、各乡镇(办)(4)提升扬尘污染监控水平。自2017年1月1起,城市建成区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

6、以上的新开工工地和商砼企业、预拌砂浆企业要在出入口、施工作业区、料堆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市住建设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办)(5)严格运输扬尘管控。新购入渣土运输车必须为自动密闭车辆。2017年2月25前,现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完成自动密闭改装。所有渣土运输车辆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实现动态跟踪监管。公安、住建、城管、交通部门在2017年3月底前出台我市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对违法运输车辆依法严格处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办)-39-(6)

7、提高道路保洁水平。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2017年4月底前,主要道路机械化洒水清扫率要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卫处、各乡镇(办)2.落实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各项制度(1)强化网格监管。严格按照《禹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禹发〔2016〕7号)要求,全面落实“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切实形成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片区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具体、信息反馈流畅、奖惩渠道明晰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体系。2017年2月28日前,各乡镇(办)要将村

8、(社区)网格单元划分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落实到位、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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