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

关于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

ID:11027017

大小:50.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09

关于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_第1页
关于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_第2页
关于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_第3页
资源描述:

《关于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关于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计算机系统由.L.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组成,自计算机产生以来,硬件和软件的发展便相辅相成,计算机硬件系统和大多其它设备一样,可用专利法予以保护,而计算机软件由于其构成的特殊胜,长期以来不受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作为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基础,是计算机系统的灵魂,随着计算机软件的发展,软件也逐渐产业化,部分计算机软件逐渐符合发明创造可专利性的条件,而成为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对计算机软件实行专利保护虽然是可行的,但由于计算机软件作为个新兴技术以及其无形的特性,使我们对其进行专利保护上至少目前还面临着困难,对软

2、件采用专利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因此,对软件的专利保护加以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计算机软件的特点  1.1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性。从定义上看,计算机程序是一个指令序列或者语句序列,是为了使计算机执行一项任务所需要的一系列逻辑步骤。这是软件开发人员思想与知识的结合,是一种无形的精神产品。而且现实中,复制和抄袭程序的表现已经是侵害程序的主要方式。据此,计算机程序具有版权性,可以列入版权法的客体范围。但计算机程序有别于传统的作品形式,从内容上看,计算机程序表现为计算机解决某个问题来完成某项功能而设计的数据处理逻辑步骤;从所使用的语言来看,程序使用的则是人工

3、设计的程序语言。从表现来看,计算机程序是一种作品;而从功能上看,它是一种使用工具。也就是说,它具有作品和工具的双重性质。  1.2计算机软件的功能性。计算机软件还具有功能性特征,软件创作者开发软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要,其存在归根结底是一个解决特定问题的具体的计算机处理过程,可以直接用来驱动计算机硬件工作,以获得某种结果和实现一定的功能的工具。  1.3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计算机软件包括组织结构、处理流程、算法模型和技术方法等设计信息,软件权利人会希望自己的软件的创造思想不会其他人擅自使用,这种思想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事实上,计算机软件是一

4、种能产生积极效果、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方案。  二、计算机软件专利的建议  2.1与著作权相比,通过专利权保护计算机软件更加优越,对此学界已有普遍认同,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内容。专利法保护创造性的方法,甚至说是一个创意、一个思想本身以及计算机软件所特有的源代码。二、专利保护具有独占性,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其他的相同发明不再受保护,甚至不能使用,这对强调保护所谓计算机软件思想即软件构思技巧、技术方法的计算机软件开发者是十分重要的。三、与著作权相比,专利权的权利效力更大,软件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拥有了对

5、其软件专利发明的垄断权,可以收到丰厚的利润回报。四、专利保护的期限相对合理,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比著作权的保护期限50年短得多。五、专利法要求专利权人公开其智力成果,可以让公众能方便地借鉴和创新,避免软件重复开发,也使权利人避免了为保密而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费用。  2.2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用专利保护软件具有其可行性。但是,由于专利法对所要求保护的对象具有严格的要求,而计算机程序在许多方面都难以达到要求,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在看似合理的表面背后仍然存有一系列无法克服的弊端,实践中如果没有新的确凿的审查标准,操作起来是相当困难的。首先,发明是各国专利法保

6、护的对象,其基本特征是: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有对所谓"三性"的要求,绝大多数的软件难以通过"三性"审查,而其中的新颖性又是首要要求,为了符合新颖性的要求,软件必须是首先开发的、首创的。这对大多数软件来说是难以达到的。另外,每年软件生产数量巨大,如果将其大部分申请专利,并且要求审查员对其抽象、复杂的表现形式进行"三性"审查,除其标准难以界定之外,对现有技术的检索和比对更是难上加难。其次,发明专利在授权之前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查周期长达两年以上,而软件的更新速度是飞快的,其经济寿命短暂,也许专利申请还没有审结,其畅销期已经过去,这与计算机软件高开

7、发、高淘汰的客观情况极不适应。再有,专利的公开性与软件开发者的意愿相背离。依专利法规定,在受理一项专利申请后,必须将该申请的相关文件向公众公开,其中必然包括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人所提供的软件思想与表现方式,而计算机程序的模仿和复制简便易行,并且发现侵权行为也比较困难,因此和其它技术相比计算机程序公开更容易受到侵害。这就意味着专利权人难以从根本上保护自己的软件专利权。  2.3笔者认为,单纯的专利法保护软件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际操作上的弊端是无法回避的,况且知识产权制度不是纯粹为了保护私有权利而设定,判断其合理性还必须首先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衡量公众利益和私有利

8、益是否处于平衡状态。因此,软件专利制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