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保全措施探析

关于财产保全措施探析

ID:11021854

大小:5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09

关于财产保全措施探析_第1页
关于财产保全措施探析_第2页
关于财产保全措施探析_第3页
关于财产保全措施探析_第4页
资源描述:

《关于财产保全措施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财产保全措施探析财产保全措施探析如下文为了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得到有效的实现,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财产保全制度,明确规定了财产保全的措施。笔者在此略抒己见。一、财产保全措施的种类(一)查封。查封是指在保全的财产上贴上人民法院的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移动和处分。查封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采取查封措施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所保全的财产。(二)扣押。扣押一般是把保全的财物运到其他可以便于保存的场所,加以扣留,从而使被申请人不能占有、使用和处分。但也有原地进行的,如扣押船舶、航空器等。人民法院对扣押的财产可以自行保管

2、,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扣押的对象只能是动产。采取扣押财产措施可能会造成被申请人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保证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同时又不至于使被申请人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在采取上述方法还不能达到保全目的情况下,必要时也可以直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对于人民法院已经采取了

3、查封措施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和任何机关均不得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查封。但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保全措施解除后转移财产以致造成其他法院无法对该标的物的查封,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作出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该规定创设了一个轮候保全的办法,即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先前的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

4、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三)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不准被申请人支取或使用有关存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保全措施。《意见》第99条、第104条、第105条规定: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1.对季节性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变卖后保存价款

5、。2.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限制其支取的办法,并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3.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第三人不得对本债务人清偿,如果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二、司法实践中的误区(一)查封等于活封。分家析产处理的法律规制探讨如下文分家析产作为中国的特有传统,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在实践中,法官也仅是依据民事法律中有关共有的规定对此类纠纷进行处理。分家必然会涉及到析产,但是析产并不是分家的唯一内容,它还包含着赡养的负担、债务的承担等,而析产又是分家中最为重要的

6、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分家析产纠纷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地带,而且主要涉及到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农村房屋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分配等问题。因家庭财产分配不均和无实际争议而请求分门立户以获得相应的拆迁利益是分家析产纠纷产生的两大主因。以近三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件来看,分家析产纠纷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对于无实际争议而请求分门立户以获得相应的拆迁利益的纠纷大多以调解的方式进行结案,因双方没有实际的争议,当事人仅想通过诉讼的方式分门立户以达到法律上确认;而对于因家庭财产分配不均而产生的分家析产纠纷,因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

7、有分家析产方面的专门规定,甚至对家庭财产也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仅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无法对家庭财产的性质、归属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也无法有效地对家庭财产的产生、累积和增值的贡献进行区分,更没有明确的依据对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进行归属和量化。因此,要合理有效的解决分家析产纠纷就首先对家庭财产作出明确的内涵和性质界定。一、家庭与家庭财产的界定家庭作为重要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家庭财产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内容,与每一个家庭成员休戚相关,是保障家庭稳定存续和家庭成员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规制家庭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定应是民法的重要内容,但遗

8、憾的是,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夫妻共有财产以外的家庭财产关系,均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