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淫秽”的面纱——从《色戒》案说起.doc

揭开“淫秽”的面纱——从《色戒》案说起.doc

ID:10960472

大小:39.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09

揭开“淫秽”的面纱——从《色戒》案说起.doc_第1页
揭开“淫秽”的面纱——从《色戒》案说起.doc_第2页
揭开“淫秽”的面纱——从《色戒》案说起.doc_第3页
揭开“淫秽”的面纱——从《色戒》案说起.doc_第4页
揭开“淫秽”的面纱——从《色戒》案说起.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揭开“淫秽”的面纱——从《色戒》案说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揭开“淫秽”的面纱——从《色戒》案说起内容提要:在对色情文学进行限制时,无论是司法还是立法都普遍运用了“淫秽”的标准。这个标准对人们产生误导,导致道德执法的情形,侵犯了人们的道德自主权利,和平等的权利。并且这个标准,其实代替了宪法的判断,是法官和立法者对立宪者权力的僭越。因此,对色情文学进行规范需要回归宪法判断本身,才能为建立科学的电影分级制度奠定合宪性基础。关键词:淫秽/言论自由/道德的法律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彦斌看了一场电影,回来后把电影城和国家广电总局都送上了法庭,称前者提供的删节版《色戒》,剧情结构不完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2、后者没有建立完善的电影分级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他要求两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元。董博士实际上提起了两个案件,一个是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另一个则是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第一个案件,电影城推托说是全国能够播放的都是删节版,而且删节是李安导演自己做出的,似乎很轻易地规避了责任,但如果其在电影宣传中并未告知即将放映的是删节版,仍然无法避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责任。  我们关注的是第二个案件。虽然仍未见广电总局有所回应,但是媒体已经对此议论纷纷。新加坡联合早报网一篇读者来信颇为典型,它质疑高博士起诉是否懂法。这位刘浩平的作者认为,“真不知这位专

3、攻法学的博士研究生研究的是哪国的法学,要知道这是在中国,在自己的国家就得遵守本国的法律。国家广电总局有国家授予的对影视作品审核把关的权利,对不符合国情的文化产品,有权做出处理,乃至封杀,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1]在更早的一篇文章,正义网一位董正伟的作者则直接质疑博士提起案件的动机,他说:“今天,法学博士能够以没有观看到《色戒》7分钟的床戏状告影院侵权,明天是不是有法律专家要起诉不能享有”性服务“而起诉有关部门呢?”[2]两个批评者似乎都没有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尤其后一位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正确,进而批评他人,甚至讽刺博士是为做秀。这种批评的方法是非常不好的。密尔在

4、《论自由》中曾就批评的道德中说过,“在这类触犯当中论战者所能犯的最坏的一种乃是把持见相反的人诋毁为坏的和不道德的人。”[3]所以,关键的不是去指责对手,而是反驳其问题。  那么,国家广电总局真的有权力对电影进行审查和删节吗?删节的权力来自何种规范?该规范有是否合法呢?这首先是回答批评者的质疑,也是董博士所提要求,即建立电影分级制度的一个前提。需要分析现有制度的缺陷不足甚至合法性的问题,才能够证明建立新的制度之必要性,并且相应指明建立新制度的基本指导思想。  一、所谓“淫秽”8  广电总局审查电影的依据来自于《电影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七项规定电影片禁止载有下

5、列内容: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色戒》中删的七分钟的“床戏”,不论是否如传言是李安导演所删,其规范前提都是第二十五条所谓“宣扬淫秽”内容的规定。同样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普遍存在着。1997年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作同样的禁止: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994年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项也做了同样的限制: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到那七分钟“床戏”,并且广电总局也未就“淫秽”进行具体界定,因此无法判断被删节部分是否属于宣扬淫秽的内

6、容。本案中值得回味的问题倒是,管理条例中所谓“淫秽”内容的禁止意味着什么,如何适用,是否适当?这也是原告提出的建立电影分级制度的一个关键问题。  适用“淫秽”标准,对言论自由保护的范畴进行限定其实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只是这种做法一直充满着争议。美国的历程实在有很值得回味借鉴的地方。在1957年的Roth诉合众国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第一次就淫秽的定义正式作出裁定,全面阐述了淫秽出版物不应受到第一修正案宪法保护的理由。布伦南强调,第一修正案没有给与任何表达以绝对保护。第一修正案给与言论和出版的保护,是为了保障不受限制的交流思想,以促成人民希望的政治和社会变革。所以极少有

7、社会重要性的思想,如非正统的思想,有争议的思想,甚至那些为当前舆论所痛恨的思想,都受到其充分保护。但是淫秽出版物完全没有赎回任何社会重要性,没有阐述任何思想,也没有任何社会价值,所以淫秽出版物不在联邦宪法保护的言论和出版范围之内。他提出了后来被称为Roth案原则的认定淫秽的新原则:1)区别性和淫秽应从作品整体而不是个别片段为标准来判断。淫秽不仅涉及性,更重要的是描述性的方式只是为了激起色欲。2)出版物只有不仅影响了未成年人在内的特别容易受到影响的人,而且影响了平常人、正常人,才能认定为淫秽。3)被认为是淫秽的出版物必须触犯当代社区的道德标准。[4]  Roth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