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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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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刑法中危险驾驶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摘要:危险驾驶罪中的实行行为包括醉酒驾驶行为与追逐竞驶行为。醉酒驾驶作为一种典型的原因自由行为,既可表现为作为的方式,也可表现为不作为的方式;追逐竞驶行为无须考虑主观目的,但却需要有特定的行为手段与行为地点。危险驾驶中的“危险”实属一种超越“被允许的危险”,对危险驾驶罪的客观归属进行分析,可以适当地排除部分不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关键词: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追逐竞驶;客观归属中图分类号:DF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53(2012)04009505OntheObjectiveElementsabo
2、utDangerousDrivingCrimeSHIQiang(LawSchoolofGuangxi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Nanning530003,China)Abstract:Implementationbehaviorsofdangerousdrivinginthecrimeincludesdrunkdrivingbehaviorandchaseracedrivingbehavior,drivingdrunkasatypicalactionlibertyincause,can5manifestitselfas
3、eitherthewayornotastheway;chasecompetingdrivesbehaviordoesnothavetoconsiderthesubjectivepurpose,butrequiresaspecificbehaviormeansandbehaviorplace.The“risk”indangerousdrivingisakindoftranscendence“alloweddangers”.Whenanalyzingcrimeobjectiveattribution,thepartdoesnotconformtothecons
4、titutionactcanbeproperlyexcluded.Keywords:dangerousdriving;drunkdriving;chaseracedriving;objectiveattribution目前,国家已将大量存在的危险驾驶这种反社会行为纳入犯罪范畴,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名的具体应用仍需进一步规范。既然构成要件是犯罪论的出发点,那么对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的正确认识则自然成为规范司法实践行为的前提与基础。在假定违法性与有责性符合罪刑法定主义的原则下,抽象的构成要件则成为了出罪的一项重要标准,这不仅仅是基于构成要件符合性是与违法性、有
5、责性相并列为犯罪成立的要件之一,更重要的是因为构成要件符合性先于违法性、有责性的判断,对危险驾驶这种反社会行为的入罪至关重要,同样是该罪出罪的第一道关卡。5某种行为符合构成要件的情况,叫构成要件符合性。[1]该符合性应该由已完全确定成为判断标准的构成要件为判断前提,才会有继后的事实判断。构成要件的要素是形成构成要件具体内容的要素。[2]97只有正确地规范构成要件要素,才能完全确定构成要件的判断标准。危险驾驶罪作为新的罪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有必要对其构成要件要素,尤其是对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所谓构成要件要素,指构
6、成构成要件的内容的要素,作为原则由犯罪的主体、行为及客体组成。[3]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往往被认为是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面的要素,如行为主体、特殊身份、行为、结果等,[4]这些要素中多数在不同的犯罪构成中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共同性;而有些形形色色的要素又是不同犯罪构成中所独具的。对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而言,实行行为、危险、客观归属这三个要素具有明显的特点与独特的研究价值,因此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分析与探讨。一、危险驾驶罪的实行行为5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危险驾驶罪所包括的行为仅指醉酒驾驶与追逐竞驶两种类型,尽管对该罪名所规制的行为范围过窄问题争论不
7、休争论与质疑最大的问题是对吸食毒品者、不具有驾驶执照者、严重超载、超速、驾驶没有经过年检车辆者等危险驾驶具有不低于醉酒驾驶、追逐竞驶危险性的行为尚未纳入刑法规制范围。,有待于未来立法进一步完善,但目前对该构成要件要素中行为的分析也只能排除其他行为类型。(一)醉酒驾驶行为1.典型的原因中的自由行为。原因中的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2]103“责任能力与实行行为同时存在”是传统责任理论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原因中的自由行为”理论却对这一原则提出了挑战,且被广泛运用在各国刑
8、法实践中。对原因中的自由行为,一些国家的刑法典明文规定了可罚性,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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