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

ID:1093360

大小:477.56 KB

页数:6页

时间:2017-11-07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_第1页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_第2页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_第3页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_第4页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_第5页
资源描述: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潮州市财政局潮人社〔2010〕1潮人社〔2016〕144号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根据上级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水平的要求,经市政府2016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调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适当提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自2017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统一为120元/年。二、提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2017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

2、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一)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调整统一为30万元。(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为:本市一类医院90%、本市二类医院85%、本市三类医院70%、市外医院60%。(三)提高部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支付限额统一提高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支付限额的70%。2.将门诊特定病种重度精神疾病由指定慢性病调整为指定特殊疾病,支付限额提高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000元/年、城乡

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000元/年。(四)提高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含一般诊疗费)提高为单次限额30元、年度累计限额150元。三、有关工作要求(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缴费待遇标准的调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使城乡居民了解,国家同步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这一决策的目的在于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要以待遇的提高为侧重点,做好新的缴费待遇标准的宣传,既要准确解读政策,又要合理引导预期。—2—(二)继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缴费资助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城乡孤儿、农村五保户、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

4、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由政府资助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按规定由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和财政解决。(三)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征收经办流程,方便市民参保缴费。继续允许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新生儿、户籍迁移人员等人群中途参保,不受缴费期限制,努力做到应保尽保。附件:调整后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潮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2016年7月18日—3—附件调整后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一、指定慢性病(一)范围。1.高血压病(Ⅱ期及Ⅱ期以上);2.糖尿病;3.类风湿性关节炎;

5、4.系统性红斑狼疮;5.再生障碍性贫血;6.帕金森病;7.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8.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9.血友病;10.癫痫;11.强直性脊柱炎;12.白内障(手术);13.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14.冠心病;15.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16.结核病(不含属于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4—(二)统筹基金支付限额。1.参保人员患有一种指定慢性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00元;2.参保人员同时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600元。二、指定特殊疾病(一)范围。1

6、.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4.血管炎;5.多发性硬化(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6.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7.肝硬化(失代偿期);8.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限肌力3级及3级以下);9.重度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心境障碍、强迫症、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10.艾滋病(不含属于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二)统筹基金支付限额。1.恶性肿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0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7、保险28000元。—5—2.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1)非透析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500元;(2)透析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0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6000元。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0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9000元。4.血管炎、多发性硬化(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0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000元。5.肝硬化(失代偿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