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ID:10837349

大小:83.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08

广东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广东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广东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广东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广东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广东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0月20日前截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修缮工程项目管理,保证修缮工程质量和安全,厉行节约,提高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修缮工程是指校内各单位(部门)对各类房屋、附属项目(校园道路、广场、景观、上下水管道、阴井、绿地、围墙及配套设施等)和教职工“房改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的维修、装饰和改造工程。第三条教职工“房改房”及租用期内的“周转房”自用部位与自用设备(指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理和自用阳台)的维修养护,由住宅所有人或承租人

2、承担维修养护责任。第四条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管理;造价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按《广东海洋大学校园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造价在5000元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申报与论证1、实验室用房的修缮由使用单位(部门)提出修缮方案,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论证。2、研究所和科研类实验场所修缮由使用单位(部门)提出修缮方案,报科技处组织论证。3、教学、行政及其它公共用场所的修缮由使用或管理单位12(部门)提出修缮方案,报后勤管理处组织论证。4、水电公共设施的修缮由水电管理部门提出

3、修缮方案,报后勤管理处组织论证。5、校园道路、广场、景观、阴井(排污、雨水)、绿地及配套设施、围墙等修缮由后勤管理处组织论证。6、学生公寓和食堂修缮由各管理部门提出修缮方案,报后勤管理处组织论证。7、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的修缮由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修缮方案并组织论证。8、教职工“房改房”共用部位(指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自行车存车库等)和共用设施设备(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供电、气干线、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和电梯等)的维修,由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修缮方案并组织

4、论证。9、工程项目如涉及房屋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外立面改变的,须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涉及供电、给排水线路变动和水电增容的,须报学校水电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涉及消防安全的,须报学校保卫部门签署意见。对于专业性强,且比较复杂的工程可聘请专家指导、咨询和论证。第五条项目审批1、各类修缮工程项目经论证可行的,按以下审批权限报审:(1)估算造价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日常零星维修工程由后勤管理处审批。12(2)估算造价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修缮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3)估算造价10万元(含10万元

5、)以上不满30万元的修缮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审批。(4)估算造价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修缮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审批。(5)估算造价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6)突发性、应急性或抗灾抢险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处长请示分管校领导后组织实施。事后按以上审批权限补办理审批手续。第二章 计划管理第六条各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须于每年10月15日前拟定本单位(部门)次年需修缮的造价10万元以上的项目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目标要求、

6、经费来源及工程估算等)并报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可行性论证。第七条每年10月30日前,后勤管理处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经费情况和修缮项目的轻重缓急制定次年的修缮预算计划,报学校审批。第八条零星维修工程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参照上年度零星工程的修缮总额,按预定修缮项目和不可预见项目拟订零星修缮预算,报学校审批。第九条没有预算计划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在当年立项实施。12第十条经学校批准立项,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编制工程预算(必要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造价500

7、0元以下零星工程由后勤管理处直接审定;造价5000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经后勤管理处初审后,报学校审计处审定。第十一条施工队伍选择1、零星维修工程和工程预算在3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直接委托学校综合服务中心或指定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2、工程预算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委托学校综合服务中心或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选择社会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施工质量好、速度快、信誉好的施工单位。3、工程预算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项目,由学校招标与采购部门按规定进行邀请

8、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第十二条施工合同签订。工程预算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类修缮工程经报批或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应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合同订立前,必须经学校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联合会签,同时报学校法律顾问审核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受托人代表学校签订,同时施工方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