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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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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社区内草根NGO的生长路径研究的论文文在公民社会的理论框架下,以北京市品阁小区业主委员会为例,分析了限制社区内草根ngo生长的合法性获取、资金来源、服务有效性和专业技能等问题,阐释了实践中的草根ngo如何破解上述制约因素,提供了一种分析草根ngo发展的思路。 〔关键词〕小型社区;草根ngo;业主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1)02-0106-05 一、理论前提和社会背景 目前,我国学界普遍将独立于政府和私人领域的公民社会作为将来社会发展的一个理想类型。公民社会理论着眼于社会组织的不断成熟,推动公民与国家和企业博弈力
2、量的增长,从而推动社会公平和自由的进步。非政府组织(ngo)的发展是建设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和切入点。 美国学者萨拉蒙认为,非政府组织有五个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利益分配性、自治性、自愿性,以及两条属性限制:非宗教性,活动不是为了吸收新教徒;非政治性,不卷入推选公职候选人。[1](4)对于草根ngo所谓的草根性,国外学者主要认为他们是基于社区的志愿者组织,重点突出了草根ngo的社区性特征,以社区地域为限制,规模较小、相对处于初级阶段的ngo。“草根志愿组织是由有着共同利益目标或者直接行动的社区成员进行集体倡议的形式之一,它在形成之初以一个议题为基础,它基于本地动员,服务于集体
3、目标的达成。”[2] 中国存在大量的拥有政府背景的ngo组织(gongo),因实行社会团体双重管理体制而导致注册门槛比较高。.因而在中国的语境中,草根ngo更加突出其民间性,或者因法律身份未注册,或者实行工商注册。 对于一个ngo而言,制约其生存与发展最关键因素的是它所存在于其中的制度环境,以及它所能获取的社会资源。外部制约的因素主要是宏观的体制环境、法制环境,资源主要是组织的合法性、资金和人力资源的困境[3]。面对政府,ngo一般采取自我克制策略,让国家容忍草根ngo的存在,随后展示自身价值,将自身纳入行政系统,或者和政府发生符号性的关系来自身合法化。同时通过采用与法律规定、公
4、众信仰或者社会惯例相符合的组织形式,从仪式上显示对制度的遵从,以维持组织的合法性。 草根ngo的主要行动是非正式政治,即在国家底线控制的夹缝中求生存,通过寻找代言人,和政府官员搞关系,以行为的合理性来谋求身份合法性,寻求媒体支持,结交盟友利益互换等方式来达成的,虽然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因为非正式性导致其社会关系随意性,与组织的领导人的人格魅力关系巨大,因此有很大的缺点。 从学术定义来看,业主委员会就属于草根ngo组织。由于目前居民委员会日趋成为街道办事处的执行机构,丧失了居民自治功能,同时物业公司不断出现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些城市社区尤其是中小型城市社区的业主
5、开始联合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谋求物业方面的业主自治,开始了打破城市社区内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四方治理格局的尝试。 本文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是笔者在2010年5月对品阁小区自治的调研中收集的。一部分是对品阁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的实地访谈记录,一部分来源于在网络上搜集的相关资料和报道。 二、品阁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 (一)品阁小区基本情况 品阁小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共有148户业主,居民500人左右,属于典型的小型社区。小区居民以年轻人为主,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5%,职业身份以白领居多,有21个北京交通大学的教师,10名高级工程师。小区在2004年建成
6、伊始,就出现质量问题和物业问题。小区居民依托最初购房时的业主论坛“六人行”,逐渐发展为业主委员会,又以业主委员会为主体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北京三自品格社区服务中心”,取代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有完整的信息收集机制和财务公开制度。目前,该小区作为北京市的首家自管小区,已经实施了三年多的“自治”,物业费从以往的2.74元/㎡降低到目前的1.6元/㎡,且仍实现了盈余,还兴建了19个项目,小区运转平稳有序。 在品阁小区的自治中,slt起着关键性的代表和领导作用。slt曾经是东北某家上万人工厂的厂长,拥有较强的管理经验和博弈能力。slt带领业主周旋于物业、开发商之
7、间,赶走了原物业管理企业,并争取区政府和街道的支持,利地成立了业主大会筹备组,为业主大会的召开铺平了道路。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契机: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 在品阁小区,也存在着普遍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首先,物业管理混乱,收费依据不明确。据调查,34%的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37%的业主仅仅表示“一般满意”;其次,物业公司直接侵犯业主产权,占用、挪用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再次,在业主与物业公司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做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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