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的民事法律问题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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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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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拼车的民事法律问题试论拼车的民事法律问题,同时结合外国立法与实践经验,对我国拼车行为合法化提出了些许建议。近年来,拼车现象逐渐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并且迅速被人们所接受,成为一种流行,被人们称为第四种交通方式。由于种种原因,如养车费用的昂贵、油价的不断上涨、公交车的拥挤不堪以及打的的不实惠等,都市白领们开始倾向于成为拼车一族。拼车作为一种新生的出行方式,确实有许多好处:降低出行成本,实现互惠双赢;减轻交通压力,缓解道路堵塞;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保护环境等。但是拼车同时也存在着其潜在的危害性,如黑车利用拼车为由性非法营运之实,犯罪分子借由拼车的途径作出犯罪行为以及可能因拼车

2、产生的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等。同时由于我国现阶段对于拼车现象在立法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明显的处理结果不同的情况,不仅使得拼车的发展受到阻碍,同时使拼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的处理成为一类难题。一、拼车概念拼车一词的概念已经从最初的单纯的物流运输业用词中脱离出来,被赋予了新的意义。目前对拼车一词并没有统一通行的概念,甚至可以说是处于百家争鸣的状态。结合各学者的学说以及个人的思考,笔者认为拼车有两种情况:一是指有车的人免费或收取一定报酬将顺路的人带到指定地点的出行方式;二是由几个顺路的人一起搭乘出租车或者包车,并由所有同乘人分摊费用的出行方式。在第一种情况中也可

3、以称之为顺风车,一般是私车车主在不改变自己原有计划和路线的前提下搭载某些顺路的人,可能是免费的,也有可能支付了一定报酬,这报酬可能是金钱也有可能是实物。在第二种情况下,乘客与司机之间一般并不顺路,很明显是一种营运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乘客与司机之间形成的是客运合同关系,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司机将乘客送到指定地点的义务、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义务、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等;同时乘客也需要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等。这种情况下由于司机室营利的,因此要承担较为严格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权利人与义务人互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责任界定清晰,产生纠纷的法律适用也相对确定,便不再赘

4、述。因此在这里仅仅研究第一种情况,下文中所指拼车均仅指上述拼车概念中的第一种情况。二、非营利性拼车的分类代位求偿权下仲裁协议的效力,债务人、次债务人的公平合理利益这三个关系进行法理考察,最后得出代位求偿权情形下的仲裁协议效力不应及于未签字第三方的必然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73条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

5、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的两个条文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代位求偿权情形下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如果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否可以依据仲裁条款提起仲裁呢?由于立法仅对代位诉讼请求权作了明确规定,而该条款尚不能作为在代位求偿情形下确定仲裁条款效力的依据,因而学者们纷纷围绕着上述争议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论证。本文也是基于探讨代位求偿权情形下的仲裁协议效力而展开的,不过笔者将主要以法理(尤其是合同、仲裁领域的法理)来论证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债权人是否受债务人与次债务人达成的仲裁协议约束的问题。一

6、、对《合同法》第73条精神的理解阐释代位权滥觞于罗马法,现代意义的债权人代位权始于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166条的规定,这影响了大陆法系众多国家的民法立法,当然包括我国在内。但需要指出的是,大陆法系意义上的代位权所采用的是入库规则,即行使代位权所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然后再由债权人依据债的清偿规则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这一代位权与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代位权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

7、债务关系即予消灭。由此可见,《合同法》第73条所规定的代位权的实质在于赋予债权人直接追讨次债务人的权利,其目的在于保障和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利益。由于我国代位权采取与入库规则相反的做法,所以债权人得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这样情况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实体法的效果直接归于债权人自己,即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创设了新的具有直接法律后果的权利义务关系。二、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法理基础在本文仅研究第一种情况的大前提下,即在非营利拼车的情况中,拼车可以分为有偿拼车和无偿拼车。顾名思义,有偿拼车是指驾驶人顺路将乘客载到指定地点后乘客给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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