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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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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医事仲裁制度的构建【关键词】医事仲裁;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中图分类号】13915.7;r05【文献标识码】b【11007—9297(2004)02一ol18—02当前医疗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话题。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已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重中之重。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主要包括行政解决和法院诉讼两种形式。从各国的医疗纠纷的解决来看,还包括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简称“adr”),仲裁作为“adr”的一种形式
2、,以其具有解决纠纷的快速、保密性强和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自主等特点,使其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适用。笔者认为,采用“洋为中用”的原则,合理借鉴外国有关医事仲裁制度的规定,推陈出新,依据仲裁制度的特点,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在我国建立医事仲裁制度。一、国外医事仲裁制度发展的历史概况仲裁是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问对解决争议的机构事前或事后达成协议,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该机构以第三方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进行判断,对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出裁决的一项法律制度。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随着商品生产和经济贸易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和完善起
3、来的。最早的仲裁,产生于古罗马商业发展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仲裁被作为解决特定纠纷的手段,除了传统的对贸易纠纷的仲裁之外,又建立了许多法定或强制性仲裁,例如劳动争议仲裁、法院附设仲裁以及处理交通事故、消费者纠纷和产品责任纠纷的仲裁等。而医疗事故纠纷的仲裁制度也是在这个时期应运而生,并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如在美国发生医疗事故,病人可以向“庭外私了”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这些机构包括监察员组织、病人代表组织和仲裁组织,他们都是由具有医学、法学、公共卫生管理知识的人员组成。通过专业组
4、织采用“庭外私了”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可以节省高昂的诉讼费,节省久拖不决的诉讼时间和医疗开支。二、我国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发展、现状和弊端我国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的发展主要包括3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1959)这一时期对医疗纠纷的处理主要侧重于司法部门的裁决。不少医疗事故都由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特别是责任事故,法院可以随时传唤医务人员,直至判处刑罚。第二阶段(1959-1977)对医疗事故纠纷主要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性处理。即使医院和患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不予受理,这样导致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充分得到保护。第三阶段(197
5、8年后)对医疗纠纷的处理采用医法结合。我国现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是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根据。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和调解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仍然有一些不足,特别是在医疗纠纷的解决方面。一是对医疗纠纷不管是行政裁决或是法院诉讼都是以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二是作为国家机关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部门保护主义严重。三是形成诉讼后,由于医学科学专业性强,法官懂法不懂医,势必会导致判决的不公平,而且还具有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弊病,不利于对医疗纠纷的解决。三、建立我国医事仲裁制度的必要
6、性以往通过行政、诉讼等手段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还存在一些弊端,不利于规范医疗单位的治疗行为和保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参照各国的经验,建立医事仲裁制度不失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而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医事仲裁制度同传统的行政、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相比具有以下优越性:(一)医事仲裁具有简便、效率的特点法律与医学杂志2004年第l1卷(第2期)为了保障仲裁的快捷和经济,医事仲裁可以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进行书面审理。这样大大加快了案件的审理速度,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同时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二)医事仲裁制度具有专
7、业性医事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以及仲裁员都是由医学家、法学家、法医学家等具有医学、法学专业知识的人士担任,还邀请患者代表参加,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三)医事仲裁制度具有保密性为了保障仲裁的简便、高效,仲裁采取不公开审理的原则。开庭时没有旁听,审理中仲裁庭和仲裁机构的秘书处不12全文查看接受任何人采访。(四)医事仲裁机构具有独立和公正性医事仲裁机构具有独立性、民间性和中立性等特点。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跟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同一个仲裁庭的每一个仲裁员彼此也是独立的。他们凭借自己的学识和经验做出分析和判断,不受任
8、何人的影响。四、国建立医事仲裁制度的模式合理借鉴国外关于医事仲裁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构建我国医事仲裁制度的模式。(一)仲裁法对医事仲裁做出强制性规定通过立法或修改法律,在《仲裁法》及有关法律中明确,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事仲裁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必经程序,没有经过仲裁程序,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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