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ID:10663685

大小:27.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7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_第1页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_第2页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_第3页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_第4页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第一条为控制烟草在我市流行,防止吸烟与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净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空气环境,维护市民的生命和健康权,保障公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范围,开展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分类管理、各负其责、公众监督、全面保护的原则,卫生行政、工商管理、文化、行政执法负责监督与违

2、规行为的报告,并根据相关法规采取处罚措施。(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及学前教育机构的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二)文化、体育、旅游、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点和社会事务、福利机构的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5—(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场所的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四)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饮业和药品批发、零售业经营场所的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娱乐、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的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

3、工作;(七)金融、邮政、通信、供电、机场、铁路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相关场所的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八)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部门,负责所管理机关的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九)本规定以外其它场所的禁烟与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场所禁止吸烟:(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及其它室内活动场所;(二)托幼机构办公场所及各类幼儿活动场所(包括室外活动场所与托幼机构门前);(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校园范围内,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及学生宿舍;

4、—5—(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康复、血液中心等)的工作场所、院内;(五)养老、残障等福利机构工作活动场所;(六)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阅览室、陈列室及其他各类展馆;(七)影剧院、礼堂、表演厅、体育馆、游泳馆、室内健身场所;(八)客运汽车、出租车、电梯间以及其他各种密闭式公共运输工具内;(九)金融机构和邮政、通信、电视网络等营业场所;(十)车站、机场的售票厅及旅客等候室;(十一)歌舞厅、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十二)餐厅、酒吧、咖啡屋等餐饮场所;(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第五条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第六条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单

5、位或经营者必须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二)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三)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四)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5—(五)确定本单位禁烟管理人员职责;(六)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公民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管理单位履行前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职责,对违规吸烟行为可以向监督机构进行举报。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管理单位确定的禁烟管理人员,必须对违反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第八条禁止烟草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第九条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6、第十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在与健康相关的栏目进行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各级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不履行职责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履行职责,对拒不履行的在媒体进行通报。第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禁烟工作需要,组织多部门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该单位文明目标责任考核或者绩效评估的依据之一。第十三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禁止吸烟的场所实行烟草烟雾监测,监测数据向社会公示。—5—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戒烟门诊,为戒烟需求者提供服务。第十

7、五条本规定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5月8日发布的《****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同时废止。—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