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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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一、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  手续费是企业在提供一定服务的基础上收取的,包装物的租金都是企业转让了资产的使用权才取得的,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它们都应计人其他业务收入。  [例1]A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元,成本为8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1000元。款项已收到。  解析:在销售产品同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为价外费用,租金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1+17%)=854.7(元),应纳增值税=854.7×17%=145.3(元)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     1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45.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二、收取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  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收取的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上加价的性质,因而会计上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例2]A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元,成本为80元,同时收取优质费10

3、00元。款项已收到。  解析:在销售产品同时收取的优质费为价外费用,优质费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1+17%)=854.7(元),应纳增值税=854.7×17%=145.3(元)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45.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三、收取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补贴  根据会计准则分析,

4、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补贴进入记人营业外收入中的补贴收入科目。  [例3]A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1日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130元,成本为80元,2009年10月10日收到货款,同时收取滞纳金1000元。  解析:在收到货款同时收取的滞纳金为价外费用,滞纳金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1+17%)=854.7(元),应纳增值税=854.7×17%=145.3(元)  账务处理:  2009年8月1日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11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2009年10月10日  借:银行存款                12700    贷:应收账款                11700      营业外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  四、收取基金、集资款  企业按规定收取的基金、集资费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一般通过“其他应付

6、款”科目核算。  [例4]A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元。成本为80元,同时收取基金1000元。款项已收到。  解析:在销售产品同时收取的基金为价外费用,基金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1+17%)=854.7(元),应纳增值税=854.7×17%=145.3(元)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其他应付款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7、额)    1845.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五、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  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是企业收取的利息收入,应冲减财务费用。  [例5]A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1日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元,成本为80元,2009年10月10日收到货款,同时收取延期付款利息1000元。  解析:在收到货款同时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为价外费用,延期付款利息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1+17%)=85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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