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

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

ID:10624990

大小:60.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07

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_第1页
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_第2页
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_第3页
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_第4页
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增值税价外费用会计处理分析根据新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

2、目不包括在内:(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

3、例实施细则》中对价外费用的规定增加了两项,分别是滞纳金和赔偿金。  由于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中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属于税法的特殊规定,因此销售单位收取价外费用时一定要将其合并在应税销售额中计算销项税,并在计算销项税时(未明确说明是不含税价格时)一律将其视为含税收入,先换算,再计算税款,但在其会计处理上价外费用不一定要确认会计收入,而是根据不同项目,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一、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  手续费是企业在提供一定服务的基础上收取的,包装物的租金都是企业转让了资产的使用权才取得的,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它们都应计人其他业务收入。  [例1]A厂是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元,成本为8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1000元。款项已收到。  解析:在销售产品同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为价外费用,租金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1+17%)=854.7(元),应纳增值税=854.7×17%=145.3(元)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45.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二、收取奖励费、

5、优质费、返还利润  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收取的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上加价的性质,因而会计上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例2]A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元,成本为80元,同时收取优质费1000元。款项已收到。  解析:在销售产品同时收取的优质费为价外费用,优质费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1+17%)=854.7(元),应纳增值税=854.7×17%=145.3(元)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

6、值税(销项税额) 1845.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三、收取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补贴  根据会计准则分析,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补贴进入记人营业外收入中的补贴收入科目。  [例3]A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1日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130元,成本为80元,2009年10月10日收到货款,同时收取滞纳金1000元。  解析:在收到货款同时收取的滞纳金为价外费用,滞纳金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1+17%)=854.7(元),应纳增值税=854.

7、7×17%=145.3(元)  账务处理:  2009年8月1日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2009年10月10日  借:银行存款 12700    贷:应收账款 11700      营业外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  四、收取基金、集资款  企业按规定收取的基金、集资费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一般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例4]A厂是增值税一般

8、纳税人,2009年8月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元。成本为80元,同时收取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