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调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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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调研思考1.政府医疗救助情况简介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打官司难、执行难被列为老百姓关心的十大热点问题之一。这说明执行难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最高决策层的关注。法院系统在执行难面前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为缓解执行难作了大量的探索,出台了不少的规则和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执行难问题仍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对部分处于贫困状态的申请执行人而言,虽赢了官司,但因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数额长期得不到执行,使其本身困难的生活更为拮据,伤残病患更不易得到及时救治医疗。“**模式”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的

2、创立,为破解这部分涉诉困难群体因执行不能所带来的突出问题、缓解执行压力,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新路子。一、“**模式”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的产生背景**市是云南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也是省列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全市142.62万人,有城镇贫困人口1.3万人,农村贫困人口36.8万人,其中农村低保纳入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16.3。背景之一﹕贫困申请执行人占未执结案件的四分之一,且呈不断增多趋势。2000年至2008年9月,**市法院共有未执结案件501件,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即农村人口人年均纯收入低于720元,城市非农户口人月均收入低于165元的

3、标准,经入户调查或委托基层组织调查,其中有71件案件,占未执结案件的14.17%的申请执行人85人(其家庭成员236人)处于**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线以下。按照低保标准1.5倍计算,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以下简称低保边缘),即以农村人口人年均纯收入低于(表一)2000年至2008年9月未结执行案件为501件案件数(含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数其家庭成员数(按每户四人算)低保案件71件(19)85人236人低保边缘案件56件(14)71人213人合计127件(33)156人449人1080元,城市非农户口人月均收入低于248元的标准,经过执行干警

4、排查,有56件案件,占未执结案件的11.18%的申请执行人71人(其家庭成员213人)处于低保边缘。处于低保以下和低保边缘的贫困申请执行人共计25.35%,占未执结案件的四分之一(见表一)。按统计结果表明:未执结案件中贫困申请执行人在低保线以下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0年1件,2001年2件,2004年4件,2005年9件,2006年7件,2007年29件,2008年1-9月19件(见表二)。同时,从表中可看出,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及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纳入低保或拟纳入低保的人数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表二:未执结案件中贫困申请执行人在低保线以下人数

5、年度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1-9月)案件数1件2件0件0件4件9件7件29件19件背景之二﹕执行不能中贫困申请执行人90%以上是农村人口,且有95%以上没有享受低保。属城市人口的贫困申请执行人仅有8案11人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7.05%,属农村人口的贫困申请执行人有119案145人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92.95%。属农村人口的贫困申请执行人有119案145人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92.95%。其中,享受低保的有5件5人仅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3.2%,未享受低保的有122件151人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96.79

6、%;参加医保127件156人,即已全部参加医保。(见表三)(表三)2000年至2008年9月未结执行案件低保及低保边缘案件为127件156人城市农村未享低保已参医保案件数8件119件122件127件人数11人145人151人156人背景之三﹕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建立涉诉困难人行救助机制提供了条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依法治国的方略正逐步推进,法治环境有所改善,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快乐**的发展创新思路正在贯彻落实。当此机遇,**市市委、市政府高度关心和重视涉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就医等问题,市政府同意拨款50万12全文查看

7、元,并在今后每一年度预算拨款20万元,重点解决那些生活无着落、医疗无保障的涉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问题以及涉诉困难群众的执行难问题,为设立执行救助金制度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背景之四﹕现行法律规定为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的实施留出了空间。2007年10月28日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关于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第六项中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为人民法院消化未执行案件留下了空间和余地。未执结案件终结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能有效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问题,既救助了涉诉弱势群体,又能有效缓解了执行难

8、,并有利于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在此背景之下,云南省高级法院院长许前飞在**市调研时,敏锐的捕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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