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鉴定中的鉴定人出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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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会计鉴定中的鉴定人出庭制度司法鉴定结论是我国的法定证据形式之一,毕竟仅是证据的一种,不是客观真实的完全反映,其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都需要在法庭上经过质证。鉴定结论只有经过质证才有可能成为有效证据。而质证制度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便是鉴定人出庭制度。这一制度作为质证程序开展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在该案中可能的定性,进而影响到审判程序及结果的公正。一、司法会计鉴定中鉴定人出庭制度的内涵司法鉴定制度是重要的诉讼证据制度之一,在理论和实践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司法证明活动中,司法会计鉴定的鉴定人出庭制度是指作出该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有鉴定资质的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

2、形下出庭作证的制度。之所以对此进行强制规定,就是为了让鉴定人亲自出现在法庭上发表证言,证明鉴定结论虽然是对各种反映客观事实的鉴定材料分析得出的拟制事实,但这种判断性结果是建立在科学实验基础上,可以对涉案的专业性问题鉴别、评判。同时,鉴定人出庭也是遵循言词规则的具体体现,是司法鉴定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对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质证制度的有力补充。在这一活动中,鉴定人作为专业人士,因委托关系被动参与诉讼,不可以主动介入到案件中,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时需要遵循回避原则,发表的鉴定结论只是专家意见,对法官没有约束力。因此,鉴定结论需要质证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通常认为,在具体的案件中,

3、应当严格适用证据审查制度,“专家证据会受到严密的批判性审查,这对不负责任的专家证言将构成严重威慑”。鉴定人出庭就是为此。我们可以据质证这一目的,推导出鉴定人出庭制度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主体是此次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上署名的鉴定人;第二,该鉴定人在诉讼中处于中立地位,是具有专门知识的诉讼活动参与人,只可以是自然人,不可以是机关、单位、团体等;第三,该鉴定人是为了该次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出庭进行说明并接受质证;第四,鉴定人的出庭是为了解决案件中有关财会知识的专门问题,借助的是自身的专门性业务知识;第五,鉴定人会因鉴定报告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不出庭接受质证承担相应责任。由于

4、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直接关系到法院判案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我们需要对这种重要的诉讼证据用相应的制度加以规范,来尽可能地保证鉴定业务的质量。二、设置鉴定人出庭制度的必要性①由于司法诉讼中涉及到的财务会计问题越来越复杂,我国对各种诉讼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就使得规范司法会计鉴定制度成为当务之急。按照我国的审判传统和现实,司法会计鉴定活动正在向中立方向发展,尽量避免出现事前的偏向性。通常,为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要求鉴定机构要独立于法庭和诉讼双方,依据审慎的专业态度,作出客观的结论。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一经采纳,就成为诉讼证据,故该鉴定依据的证据必须全面

5、、准确、合法。而要客观公正地出具司法会计鉴定报告,需要制度间的相互配合,这其中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的建立不可忽视。之所以要求鉴定人出庭,就是给当事人一个当面质证的机会。首先,这是源于对鉴定人主体本身是否适格的不确定。司法会计鉴定的可靠、可信是依赖于它的独立性、专业性的,而这种中立、科学就集中体现在鉴定人身上。鉴定人是鉴定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实施者。鉴定人的知识、技能以及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鉴定结论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对案件的公正裁判。因此,鉴定人如果职业品质偏低,专业素养不够,很有可能由于工作的马虎或者过于自信,产生不准确的鉴定结论,也为自己带来不

6、利后果。实践中的鉴定人大多是由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者聘请的,鉴定人是否具有司法鉴定资格人虽然简单易辨,但其对证据的理解能力、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是否独立、不偏袒都是有疑问的,这些都可以通过法庭的质证环节得到解决。其次是基于司法会计鉴定依据的鉴定材料是否具有完整证据价值的不确定。司法会计鉴定是依据财务会计资料、检查笔录等材料,如果这些材料不充分、不准确就难以作出真实、可靠的鉴定,法官也就难以作出公正的裁决。检材的真实可靠性取决于送检人员收集、交送的材料的价值,但送检人员本身并不具有司法会计鉴定的专业知识,会出现送检材料不充分、材料质量不高的情况。而鉴定机构的鉴定

7、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有能力、有责任在审查鉴定材料的过程中发现这些问题,并向委托人说明。否则,也是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的失职,由此造成错误的鉴定,鉴定人也应负责。可见,鉴定人所依据的检材的真实、可靠、途径合法都是我们应该在庭上质疑的,这也就要求鉴定人需要到庭对此作出说明。最后,司法会计鉴定人是否按照司法会计鉴定法律程序操作的不确定。司法会计鉴定是为了给法官判案提供重要依据,作用不容忽视。这就要求司法会计鉴定人依据鉴定启动程序,在可以受理鉴定的范围内,对送检机构提请鉴定的问题判定。这个过程要严谨、专业,不能随意使用未加检测的检材或者遗漏检材,不能随意增加假设条件、超越

8、一般鉴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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