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解读和思考

对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解读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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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解读和思考【摘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印发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自2009年起发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来,历时近四年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修订工作尘埃落定。高校会计制度的修订过程和变更内容表明会计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折射出会计工作指导思想深受国家宏观财经改革政策的影响,也是不同会计理念相博弈的相对结果。新制度虽然弥补了旧制度的诸多不足之处,但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关

2、键词】高校新会计制度历史成本计量稳健性原则自2000年以来,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措施,都相应地引发高校会计核算方法的局部调整。为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财政部于2009年8月发布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后,2013年财政部又发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的征求意见稿(简称《修订意见稿》),2013年12月30日印发了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

3、30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自2009年发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来,历时近四年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修订工作尘埃落定。高校会计制度的修订过程和变更内容,体现了渐变性,它仍是一个过渡性产物,体现出会计改革和财政预算改革的要求,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会计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折射出会计核算制度深受国家宏观财经改革政策的影响,也是不同会计理念相博弈的相对结果。笔者所供职的高校,在本年初已顺利进行了会计制度转换衔接,目前已按照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建账核算;

4、新制度虽然弥补了旧制度的诸多不足之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结合会计实务工作,对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解读,提出自己的浅见,与同行们商榷。一、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简称“新制度”)适应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要求,在维持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为主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相衔接和呼应,在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会计核算基础定位(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科目分

5、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市价和名义金额核算为铺)、财务报告等方面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保持基本一致。(一)新制度增加的内容1.新增了与国库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非税收入管理、新增财政结余资金管理等有关的会计科目,并明确了结转和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结转办法;明确了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兼顾了高校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调整收支分类和口径,规范会计科目名称定义和核算内容,特别是细化了对财政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明细科目按照类款项,按照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设置,但收支总账科目

6、不再直接对应。2.新制度扩大了规范范围,明确规定将基建会计核算至少按月纳入“大账”核算,并账并表;调整资产的分类和核算方法,为反映价值转移摊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但不列支出而是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对涉及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业务实行“双分录”核算;调整改进了财务报表结构和财务报告体系,资产负债表中不再存在收支和未完项目收支差额项目,在年报基础上还要按月报送。(二)补充事业基金的核算内容为满足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特殊需要,新制度对“事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了必要补充:1

7、.为规范高校按规定从各类科研项目中一次性提取管理费或间接费用的实际操作问题,在账务处理上规定将提取的管理费或间接费计入事业基金。2.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并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科目进行调整。需要指出的是,新制度对高校收回附属单位返还的人员费用是否计入事业基金,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若学校已将附属单位的人员费用列入学校预算,且是本年度发生的在年末决算前收回,那么应将之列入事业基金,这样方能与预算口径保持一致;若附属单位的人员费用没包含在学校预算内,则属于垫支行为,应按照原列支渠道红字冲回,

8、不应列入事业基金。在账务处理上应收回以前年度的附属单位返还的人员费用,列入事业基金。(三)在教育事业收支核算的调整新制度对教育事业收支核算的变化是总账科目不再对应,教育事业支出是全口径的,不限于教育事业收入所发生的支出。(四)基建会计与财务会计并表新制度除明确规定将基建会计核算至少按月纳入“大账”核算、实行并账并表外,其他校内无法人资格但实行独立核算单位,主要是后勤保障部门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即在期末“并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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