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中的修辞建构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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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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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审理中的修辞建构与运用  一直以来,案件事实研究的思路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案件事实只是与证据和法律的程序有关。证据逐渐在人们的心中成为案件事实的重要,事实问题就是证据问题、程序问题。但这种思路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频遇尴尬。以传统的思路来看,案件的审理判决只要满足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就会无懈可击。但实践中大量的判决却引起了很大争议,甚至激起了民愤。考察公众的思维对抗方式,实际上是选择了与法庭呈现的案件事实相反的事实文本。这样的事实文本背后的事实真相同样是基于相同的证据信息,却得出了截然不同的司法结果,典型的就是来自于法庭上被告人和辩护方提供的描述。比如轰动一时的崔英杰案

2、,本案一审认定崔英杰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针对看似无瑕疵的判决书,公众却并不认同,他们向崔英杰发出了同情的声音。他们所坚持的事实真相来自于法庭上被告人和辩护人所提供的描述,将案件还原为如下:崔英杰并非穷凶极恶的歹徒,而是生活艰难的老实人,他不过是为了生计,在个人财产被抢走后,在惊慌失措的情况下措手杀人。因此,我们发现基于相同的证据信息,却导向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评价、社会评价,也就出现了相同证据不同的事实文本,而这其中的关键环节就是修辞和叙事[1]8。  一、修辞与案件事实  (一)修辞的含义  修辞通常将其看作是一种语言的技巧,一种论辩的艺术。所谓技巧,它不关注命题内容的真或假

3、,而是强调其对于受众的可接受度和说服力。单纯从字面上讲,在汉语中,修辞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修当作修饰解,辞当作文辞解,修辞就是修饰文辞;在广义上,修当作调整或适用解,辞当作语辞解,修辞就是调整或适用语辞[2]。汉语所理解的修辞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对语言的加工活动。修辞对应的英语词是rhetoric,但有学者认为,rhetoric与当代中国话语中流通的修辞所代表的是大不相同的两个概念和两种实践,将两者等同起来是一种误解和误译[3]24。就其本质而言,西方修辞是在具体、复杂而不断变化着的社会、政治、文化语境中对象征力量的技巧性追求,而绝不仅仅是使表达或交流更准确、精练、有效的一个手段。  在东

4、方的日常生活语境中,修辞是具有一定贬义色彩的,往往被视为空洞的辞藻。但在西方学术领域中,修辞则是作为一种理性说服的艺术,是一种不完美的证明。亚里士多德即把修辞术定义为一种能在任何一个问题上找出可能的说服方式的功能。修辞术的功能不在于说服,而在于在每一种事情上找出事情的说服方式。造成诡辩者的不是他的能力,而是他的意图。[4]亚里士多德坚持区分事实或者是真相的本身,在肯定修辞术对真理的反映和说服作用的同时,也强调语言形式与内容的互相分离。修辞活动中,修辞者与听众之间的权力关系是西方修辞最为核心也是最受到误解的关系。修辞关系中的听众,佩雷尔曼将其定义为,说者有意通过自己的论辩加以影响的所有那些人构成

5、的一个组合。对于修辞关系,多数理论认为听众和修辞者实际上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将听众视为是弱势的一方,而将修辞者看作是掌握主动权的强势一方的存在。听众被当成是在具体的场域和情境中的话语的接受者。但事实并非如此,真正的听众总是修辞者有所求的对象,因而绝非是修辞体制强加的一个不平等权力关系的当然牺牲品[3]24。值得一提的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只能是听众而绝不是修辞者,因为修辞的过程具有对话性,只有实现与听众的有效沟通,才能获得听众的认同,进而满足修辞者的期待和诉求以及使这一期待和诉求得以实现的权力。修辞者占下风的这种不平等权力关系事实上贯穿于听众作出最后决定那一刻之前的整个修辞过程。[5]在这一权力关系

6、中,修辞者致词的技巧与策略得当与否,也影响到听众的接受。  西方修辞讲究所谓自我韬晦,即修辞作为象征力量的体现只有在不被认出来的时候,才有可能发挥效力或者发挥最大效力。因而,演说或其他修辞体裁是否能做到听起来天然无雕饰,一点都不像是精心策划和构思的产物,关系到以说服为目标的修辞活动的成败[5]。  (二)叙事和案件事实  叙事和修辞两个概念的关系较为复杂。西摩查特曼在其着作《故事与话语:小说和电影的叙事结构》中对修辞一词提出了几种不同涵义。其中有两种与本文相关:一种为广义上的修辞,它等同于文字(或其他媒体符号)的交流;另一种为狭义的修辞,即采用交流手段来劝服,这是通常人们理解的修辞的涵义[1]

7、41。在他看来,有两种叙事修辞,一种旨在劝服我接受作品的形式;另一种则旨在劝服我接受对于现实世界里发生的事情的某种看法[5]。而本文采用的也是查特曼的后结构主义修辞学的理解,即修辞是指有目的的语言运用,叙事则是以形成和讲述故事为目的语言运用,尤其是侧重语言建构、消解言说对象的这一理念。  在法律实践中,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出现了几种事实的叙事文本的情况也受到了重视,比如H.PorterAbbott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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