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起刑数额研究

贪污贿赂犯罪起刑数额研究

ID:10610939

大小:6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07

贪污贿赂犯罪起刑数额研究  _第1页
贪污贿赂犯罪起刑数额研究  _第2页
贪污贿赂犯罪起刑数额研究  _第3页
贪污贿赂犯罪起刑数额研究  _第4页
贪污贿赂犯罪起刑数额研究  _第5页
资源描述:

《贪污贿赂犯罪起刑数额研究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贪污贿赂犯罪起刑数额研究关键词: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标准零容忍内容提要:2009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提出,1997年定的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5000元的规定该调整了。此言一出,立即引发关于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是否需要调整的热议。我国关于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立法从定性模式发展到定量模式,增强了明确性,但也体现出刑罚配置失当的弊端。1997年《刑法》所确定的5000元的量刑起点在司法实践中早已形同虚设。在社会对腐败行为越来越不能容忍的当下,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提高起刑点,而是重新配置贪污贿赂犯罪

2、的刑罚。一、问题的提出:数额引发的争议2009年10月17日,主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题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适用”的演讲时提出,1997年定的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5000元的规定该调整了。此言一出,关于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的话题,再度引发社会热议:支持方认为,贪污贿赂案的起刑点肯定应该提高,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从1997年到现在,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大幅增长,当初的5000元如今价值已打折扣。因此,将起刑点提高到3万元至5万元更适

3、合。提高起刑点并不等于放纵贪污贿赂,事实上,可以通过追究行政责任、单位记过或撤职等方式处理。反对方则认为,一味地不断调高起刑点,在罪与非罪的界限上步步后退,其实根本无助于更好地打击遏制这类犯罪,反倒是会在无形之中助长纵容腐败者的腐败气焰、致使贪污贿赂犯罪的规模越来越大,进而降低整个社会对贪污贿赂行为的敏感程度。甚至有人提出,“我们现在急需的其实不是调高,而是调低——大幅降低,甚至干脆取消现行5000元的起刑点,将一切小贪小贿视为犯罪。”[1]那么,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究竟是否应该调整呢?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

4、笔者拟先就我国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的立法与司法现状作一探讨。二、我国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的立法与司法现状(一)我国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的立法1、立法沿革建国以来,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立法技术始终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并呈现出日趋成熟的特点,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罪状建构也渐趋明确。建国初期,1952年4月2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没有明确具体数额,从其规定中可见,建国初期社会对小额贿赂犯罪的不容忍态度。1979年制订的《刑法》,也没有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的具体数额,只是出于实践的需要,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1

5、000元为立案标准”的“显规则”。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1982年《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以及1988年《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下文简称《补充规定》)中则明确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不满2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在1997年《刑法》中,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数额增长到5000元。在立法过程中,运用罪状对犯罪行为进行描述是重点对其进行定性还是兼顾定量因素,各国刑法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即定性模式和定量模式。[2]我国

6、1979年《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采用的是定性模式,但自1988年《补充规定》开始,我国贪污贿赂犯罪大量采用了定量的罪状建构模式。[3]这种罪状建构方式增强了刑法的具体性与明确性,对于防止司法擅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将罪刑法定主义张扬过度之嫌,在法律的司法运用中也反映出一定的弊端。2、现行立法中贪污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弊端我国《刑法》中的贪污、受贿罪是典型的数额犯。这样规定存在标准单一、僵化,操作性不强等缺陷,量刑数额标准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且没有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性,尤其是无法

7、合理体现犯罪数额在量刑上的差别。根据刑法规定,对贪污、受贿数额超过10万元的,法官自由裁量的余地很小。此外,我国目前立法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刑罚配置还同时呈现出“过剩”与“不足”的弊端:一方面,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在贪污贿赂犯罪中设置有死刑的国家,整个贪污贿赂犯罪刑罚体系呈现出重刑主义的倾向,与非暴力犯罪不适用死刑的国际立法趋势及各国通行做法不相一致;另一方面,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较高,轻微的犯罪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惩治。各国成功的反腐败经验告诉我们,对腐败现象的遏制,关键不在于案件发生以后的惩处有多么严厉,而在于

8、腐败行为发生后被惩处的风险有多高及其之前的制度性控制。[4](二)我国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的司法现状虽然现行《刑法》将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确定为5000元,但据统计,多年来法院受理过接近5000元的贪污贿赂数额的刑事起诉微乎其微。因为按照《刑法》规定,从10万元到上亿元,量刑区间是一样的,都可以判死刑。其结果是几百万元的判了死缓,几亿元的不判处死刑,都是依法判决。再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