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

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

ID:10595163

大小:5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07

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  _第1页
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  _第2页
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  _第3页
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  _第4页
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  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关键词]保险改革;产权制度;治理结构;股份制改造;剩余控股权;剩余控制权  [摘要]伴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在市场转型过程中累积起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露。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具有系统性,但核心问题是产权问题。产权制度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减少不完全合同的不确定性,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减少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增进社会和经济秩序,从而提高企业效率。中资保险公司产权制度创新的整体框架应为,通过股份制改革和上市,确立法人资产制度,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同时创造一系列的条件,完善内部和外部治理机制,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最终建成现代企业制度。 

2、 一、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产权的含义,理论界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具体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理解产权的内涵:(1)产权的载体,即“经济物品”或“资产”可以是有形的。(2)产权的归属和拥有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规则予以确认。(3)产权可以“用于交易或让人暂时使用其某些方面”,这表明产权是可以分离的。(4)产权清晰具有重要意义。(5)产权必须得到制度保障。(6)激励和约束是产权的基本功能。  产权理论认为,产权制度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减少不完全合同的不确定性,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减少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增进社会和经济秩序,从而提高企业效率。产权制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高企业效率。(1)构

3、建良好的激励机制,提高经济行为主体的经营效率。(2)促使外部性内部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3)可以减少不确定性,提高经济效率。  产权理论对保险业改革的指导意义在于,判断保险公司的产权结构是否合理,可以从三个方面衡量:(1)产权的“事实主体”是否明晰,产权到底被谁实施和控制。(2)产权的保护和维护机制是否健全,包括产权保护法律、公司治理结构、产权交易市场(如金融市场)是否完善。(3)能否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与产权相对应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配置是否一致,即权利和义务是否一致。  二、我国保险业产权制度的变迁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保险业产权制度的变迁及特点  

4、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界,我国保险业产权制度的变革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末,保险业的产权制度是单一的国有所有制。  第二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后期,保险业产权主体实现多元化,但产权性质仍比较单一。  第三阶段,从90年代中后期至今,保险业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步伐加快,包括国家股、法人股、外资股、私人股的混合产权结构在保险业得到充分发展。这一阶段,国有保险公司的产权变革是一大亮点。从2002年开始,国有保险公司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都对保险主业进行了一步到

5、位式的股份制改造,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允许民营资本和外资投资参股。  我国保险业的产权制度变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国有产权总体特征没有根本改变。国有保险公司产权结构是“公有金融产权结构”,这种产权结构的特征是,使用权、收益权和让度权名义上都属于国家,由国家占有,国家再按可接受的政治程序来决定谁可以使用或不能使用这些权利,但国家作为一个抽象的主体必须通过其代理主体,即政府来实现其产权要求。因此,产权的归属实际上是政府。政府对国有保险公司行使产权对应的相关权利时,又必须通过国有保险公司的各级分支机构作为代理机构来实现。股份制改造和上市之后,国有股权仍占绝对控股地位,“公

6、有金融产权结构”的特征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二是产权制度变迁朝着“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方向发展,尤其是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内外大型产业集团、大型金融机构集团实行交叉持股的方式,以此来提高实力,将成为我国保险业体制改革的一个动向。  三是产权制度的变迁与保险业的发展之间有很强的关联度,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演进具有正的外部性,促进了保险业整体经营效率的提高。  四是从长期来看,国有产权制度的完善必须立足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现实,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稳步推进的过程中,相关措施如法律法规和风险管控必须协调配套。  (二)我国保险业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有保险公司股权过于集

7、中,产权主体之间力量对比失衡,不能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保险公司是典型的委托—代理经营模式,这种模式需要委托者具有很强的约束能力,以及良好的市场约束机制。在我国,由于所有者“虚位”和多层次的委托—代理环节,资本市场还不成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产权交易市场、经理人市场以及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等原因,导致保险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不能对经理人形成有效的选择、激励与约束,容易诱致和孳生各种寻租、逆选择行为。国有保险公司成功地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初步实现了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但由于国有股仍占绝对控股地位,其他法人主体和散户投资者难以与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