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域外送达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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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域外送达问题研究论文摘要域外送达是涉外民商事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必经的非常重要的环节,域外送达的成功与否不仅直接关系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影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且域外送达具很强的国际性,不但涉及国际法领域还与多国国内法程序有所联系,但实践中,域外送达的操作程序复杂、繁琐,效率低下.freeleda高等法院以邮寄方式向中国的当事人邮寄传票、请求书等司法文书,1969年7月17日,魏某的律师致函美国alameda高等法院,对其通过原告律师采用邮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表示异议,并告知我国在加入《海牙送达公约》时已经对其第10条(邮寄送达)提出声明,1996年7月

2、23日,美国Alameda高等法院通过邮寄方式直接复函魏某的律师,提出必须用准确的英语答辩,1996年8月18日,魏某律师再次致函美国Alameda高等法院,申明在收到附有中文译本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将提出答辩,1996年12月20日,美国Alameda高等法院作出了判决且不向中方当事人送达。43综上可知,对外国采用我国不允许的方式送达下,我国通常采取的应对方法是置之不理、将文书退回、提出抗议,对违反我国送达规定的文书不承认其效力,对判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等。可见,我国应对措施是保守的、消极的,只是教条地按照我国的传统来坚持不允许外国对我国进行邮寄送达

3、。不会顺应时代的发展,采取灵活的应对措施,进行变通和调整,常常导致我国当事人没能得到很好的诉权保护,遭遇外国法院不利的判决。也正是基于这种消极的应对方式同时也给外国提供了规避我国法律的机会,例如在不需要我国对其判决予以承认和执行的情况下外国法院就采取当事人在未应诉的情况下缺席判决等以期达到规避的目的,因此,我国对域外送达中落后的规定极需加以调整,以适应时代的需要。三、效率上:我国域外送达周期太长,效率低下送达过程的长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件审理期限。迟来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随着涉外案件的增多,我国每年域外送达的总数量呈明显的递增趋势,依公约送达成为涉外诉讼的主要送

4、达途径,但这一途径明显的不足就是周期太长,效率低下,最高人民法院万鄂湘副院长指出,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了7种涉外诉讼的送达方式,但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送达成功率不到30℅,70℅多的都因达不到成功而无法启动诉讼程序,究其原因主要是送达的途径复杂、费时费力”。44一般来说,一项涉外案件的文书的送达须事先准备好司法文书、案情简介、托请转递委托书、请求书等材料,将这些文书译成外文(对许多法院来说将文书翻译成英文还是可以应付的,但无力翻译成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文字,再加上各地法院自己翻译或请其他部门翻译的司法文书,格式不规范,有时还有可能要承担因翻译的术语不清,地址不

5、详使文书送达不到的风险),然后,再将这些准备好的文书逐级报送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或外交部、受送达国中央机关或者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方中央机关接受文书后,在按照其国内法律规定将文书转递给执行送达的法院,文书送达后,送达证明再按同样的路径回到我们手中,例如,厦门丝绸进出口公司诉意大利赛拉斯公司买卖服装合同纠纷一案,我国法院通过司法协助途径委托意大利最高法院送达,9个月后才收到意大利方面出具的送达证明,域外送达难已经成为影响涉外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制约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45第三章中国域外送达制度的完善为了完善我国的域外送达制度,既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改造,

6、又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特别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传播手段,以求提高域外送达的效率,缩短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周期。一、增加电子通讯为域外送达方式(一)电子通讯手段作为域外送达方式的实践。自20世纪40年代第一台ENIAC电子数字计算机问世以来,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之快,令人叹为观止,现在的互联网(Inter)已把成千上万的计算机和千千万万的网民联系在一起,从E-mail,BBS,到网上人类信息资源共享的,FTP,Tel,我们已步入了网络时代,在商业领域,网络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可并运用于实践,信息技术的发展对诉讼类型、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民

7、事诉讼的信息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之一。461996年4月11日,英国伦敦皇室王座分庭纽曼法官允许原告律师以电邮的方式向法院管辖区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命令,这是全球第一起通过电邮方式送达司法命令的案件。47在本案中,因为被告从未透露其他的联系方式,与被告唯一的联络方式是原告提供的两个电子邮件地址,最后,法院纽曼同意了原告律师的请求,认为既然电子邮件是被告人倾向使用的联系方式,而且也没有其他可以利用的方式与被告联系,因此,根据本案的情况,采用电子邮件送达是一种公平的选择,这也是最高法院规则所允许的解决方案。48随后,1999年4月26日英国新《民事诉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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