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构建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

略论构建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

ID:10476646

大小:83.50 KB

页数:0页

时间:2018-07-06

略论构建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  _第页
预览图正在加载中,预计需要20秒,请耐心等待
资源描述:

《略论构建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略论构建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摘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本文剖析我国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现状,认为创新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由于传统文化和计划经济的影响,使创新法律体系存在不足;分析了造成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的多方面原因,提出除了法律环境外,还包括研发能力差、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等因素;总结了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其他国家或地区建设企业创新法律体系中可供借鉴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宜立足现有法律法规,完善科技进步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完善竞

2、争法、金融法、税法、政府采购法、环境法、劳动法以形成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法律环境,迫使企业放弃传统生产经营方式,走向自主创新的道路。【关键词】市场经济;生产方式;企业管理;自主创新;法律制度只有创新,才有出路,才有发展前景。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不竭动力。“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良好的法律环境是企业的自主创新所必需的。一、企业自主创新法

3、律制度建设现状分析1.我国已初步形成创新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内容涉及科技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等与鼓励创新有关的若干法律法规,主要有鼓励科学与技术发明创造,从《宪法》规定“国家发展科学和社会事业,普及科学与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形成了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20世纪70年代末着手制定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

4、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到20世纪80年代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一系列相配套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激励企业和个人自主创新的积极性;重视创新人才的培养、发展教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科技进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等。

5、这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我国的创新法律体系。2.我国创新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由于立法工作的不完善,很多与创新主要法律相配套的规则、条例和规定都没有出台。我国的科技进步法已不能适应国家的发展和自主创新活动的要求,缺少与技术相关的法律体系,缺少促进国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基本法律。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体现鼓励技术创新的原则或不能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如竞争法没有为企业的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金融法缺少对高技术风险投资企业的支持,税法没有体现国家对自主创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政府采购法没有体现政府采购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和引导,环境法更是缺

6、乏激励企业创新的相关规定等。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还存在法律的缺失,如反垄断法、保护商业秘密法等处于缺位状态。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的法律多“指令”少“自主”。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附属物,实质上是一个生产车间。与此相适应,这个时期的法律多体现国家的意志和指令,国家配置社会资源,国家安排企业的发展方向、投资建设,企业没有自主发展的能力,法律没有为企业提供自主发展的条件。依据三权分立的学说,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是国家最重要的三项权利,这三种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保证了国家权力结构的稳定。在我国,行政权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地位,行

7、政权力的异常强大甚至干扰了其他两项权利的正常运行,表现在法律为行政权力的广泛介入,法律的管制色彩浓厚。立法本应反映广大立法者的意志而由于行政权力的过分干预,我国的法律不论公法还是私法都带有行政命令的色彩。据学者统计,我国原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结构一章”共设56个条文,条文中出现“应当”43处,“必须”11处,“不得”17处,“严禁”1处,出现“可以”13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结构一章”,共44个条文,“应当”为23处,“必须”3处,“不得”16处,“可以”仅为12处。其管制之严可见一斑。诸如此类的立法在我国不胜枚举

8、。法律在行政权力的指引下,为企业设定了许多条条框框,企业无法自主创新,也不敢越雷池半步。再探究法律缺乏创新的深层次文化根源,儒家的“中庸”学说难逃诘难。“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庸”,即平常的意思。[其管制之严可见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