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中的损害及其防治探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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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损害中的损害及其防治探析论文内容提要:环境损害是环境侵害后果的一种,是环境侵害所引起的以个人为主体的传统权益损害以外的“人类环境利益”的损害。环境损害的主体是人类,客体是人类环境利益,具体内容包括自然的生态价值损害、资源价值损害、精神价值损害、生物多样性丧失、残忍对待生物等五方面。人类环境利益的公共性决定了民法在环境损害防治上的局限,环境损害的防治只能由环境法来完成。环境损害防治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环境法具有彻底性、公法性、技术性、程序性、预防性、消极性等特征。关键词:环境损害环境利益环境法在《环境侵权与环境侵害-兼论环境法的使命》1中,我们已经明确区分了

2、环境侵害与环境侵权,并科学界定了二者的具体内容及相互关系:环境侵害是一切对环境产生消极影响、引起各种损害的不良环境行为的总称;环境侵权则仅指那些由于污染或破坏环境而导致他人人身、财产、精神等传统民事权益受损的行为。环境侵权只是环境侵害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民法之一部分.freelentalDamage:ABreachofaQuasiPatrimonialRight,..毕业92FUND/WGR.3/8/8,Annex.l.7参见蔡守秋、海燕:《也谈对环境的损害—欧盟《预防和补救环境损害的环境责任指令》的启示》,《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8

3、根据《1992责任公约》第1条第6款,“污染损害”是指:“由于船舶泄漏或排放油类,而在船舶之外因污染而造成的损失和损害,不论这种泄漏或排放发生于何处,但是,对环境损害的赔偿,这种损害所造成的盈利损失除外,应限于实际已采取或行将采取的合理复原措施的费用……”转引自童梅:《船舶油污事故中环境损害的赔偿范围》,《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92002年11月23日,“塔斯曼海”轮在约北纬38°50'5”,东经118°26'6”处与中国籍船舶“顺凯号”发生船舶碰撞,造成船载原油泄漏,形成了大约长2.5海里的溢油漂流带,严重污染渤海湾的生态环境。原告天津市

4、海洋局申请对塔轮进行了扣押。并在塔轮提供了300万美元担保后被放行。同时原告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被污染的海洋环境,索赔金额为9500万元。2004年12月25日,天津海事法院对“塔斯曼海”轮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承担赔偿损失共1000万元。参见方国庆:《塔轮海洋环境污染赔偿案解析》,载《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10关于自然成为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逻辑障碍,可参见钱水苗:《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应然与实然》,《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11有科学家比喻,如果把地球的寿命比作一年,那么原始生命的出现

5、是在五月份,哺乳动物则是在十二月份的最后一周,而人类,则是十二月三十一月晚的八点才出现的,仅仅有四小时。12人们往往以自然的需求出发去决定自然的需求,以与人类利益要求的一致程度来判断环境改变对自然的利弊优劣,只有那些符合(至少不危及)人类生存的环境改变才被视为是好的,否则则视为是坏的、对自然的侵害,尽管其实也许这种环境改变特别适宜于其他非人物种的生存。13即便私法领域,也只有十八、十九世纪的古典民法持绝对的个人至上主义,而关注点由抽象个人向现实社会的转变正是现代民法之于近代民法的进步性之所在,并导致民法重心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移。可参见参见粱彗星:《从近

6、代民法到现代民法》,第233至247页,载粱彗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14通过私法手段的扩展来解决环境问题曾一度是学者们的努力方向之所在,“环境权私法化”即是这种路径的典型。15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双苯厂的苯胺车间爆炸造成整个松花江流域严重生态环境破坏。2005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三位教授及三位研究生以自然物(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作为共同原告,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保障鲟鳇鱼的生存权利、松花江和太阳岛的环境清洁的权利。16徐祥民:《宪法中的“环境权

7、”的意义》,载《第一届中法环境法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汇编》,第119-127页。17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应的概念,由于其义务主体乃是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世人,即任何人都负有不侵害绝对权的法律义务,故又被称为“对世权”。18《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五)恢复原状……。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19宫为所:《论环境权之非法律权利属性》,《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20如“日本法院没有普遍确认‘环境权’是一项具体的法律权利。法院关于公害事

8、件的有关判决基本上是依据人格权或健康权理论和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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