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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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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症结何在我国渐进式改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在不根本改变传统体制的前提下,在传统体制框架内放权让利;二是在传统体制核心部分改革受阻的情况下,通过体制外改革发展新体制。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主要是依靠非国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或者说主要是依靠后一种意义的渐进式改革。而国有经济改革收效所以不显著,是因为要对其进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造,实现其改革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许多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实现难度这么大,是因为传统国有企业的组织制度
2、只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而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两种对立的经济体制。与此相联系,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建立适应社会化大生产与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一种资本组织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其所必需的条件非常苛刻,必须经过长时期的积累和创造,任重道远。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 我国国有企业的形成与发展,始终是与计划经济体制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一旦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将被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要建立国有制经济,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按照国家“预
3、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成为可能”。因为计划经济说到底是以国家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充分条件,从而成为一种普遍实行的一般企业制度。计划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短缺经济”。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被压抑的需求(即所谓超额需求)迅猛释放的阶段,也就是必然要经历一个单纯由需求诱导的企业过度进入的阶段。这里所说的过度进入,指的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完全没有必要进入那么多。在以“短缺经济”为起点、供求缺口很大的背景下,一定时期内供给能力的快速扩张,其中包含严重的重复建设和重复生
4、产,是难以避免的。因为在供求缺口很大的情况下,往往可以获得超额利润。但是,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卖方市场也就逐步地向买方市场转变,市场结构也随之由以往的供给主导型转变为需求主导型。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的国有企业,由于其经营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而陷入困境、甚至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是采取逐步推进的渐进方式,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扩权让利,改革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实行“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同时赋予企业部分经营自主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企业追求自
5、身经济利益的内在冲动。第二阶段为利改税,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由上交利润改为上交税金。这固然有利于保障企业合法留利和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但却混淆税收和利润的不同性质。第三阶段为经营承包责任制。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强化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但仍然存在着承包指标不规范、企业行为短期化、只负盈不负亏。这个时期的企业改革,尽管经历了不同阶段,其间也触及到部分产权关系,但始终未能走出“放权让利”的思路。国有企业政企不分、财务预算约束软化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要使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根
6、本转换,就必须从深层次上进行以明晰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创新。也就是转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新阶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把大多数国有企业改制成为公司制企业,其方向是建立与规范化的现代公司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真正转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五次全国人大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放在继续推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造,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现代公司制的基本特点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相分离。即所有者“远离”企业的生
7、产经营活动,由具有经营能力的人直接管理企业的运营。这就存在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其基本特点还可以作更深层次的概括:即所有权多元化,法人企业的投资主体是开放的、多元化的;终极产权外在化,出资人一旦投资于企业,其所有权就转化为股权,终极产权与法人产权相分离,出资者不能随意干预法人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法人产权独立化,法人财产一旦形成便获得独立性质,无论企业的终极产权归谁,无论股权如何易手,法人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自主地行使法人财产权;财产责任有限化,出资人是以投入资本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人企业则以全部法人财产
8、对外独立承担有限责任;财产(权)运作市场化,产权不再是一种僵化和封闭权利,它借助于产权市场进行交易、配置和重新组合。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性是由两方面原因所决定的:一方面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契约的不完全性,交易费用之大,使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能完全通过契约来解决。 规范化的公司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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