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

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

ID:10441232

大小:63.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06

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  _第1页
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  _第2页
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  _第3页
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  _第4页
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  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论文摘要:本文从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否认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法学界引起的争论入手,在对非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的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非财产损害即精神损害的观点,明确概念,并对现有的争议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介绍分析三个学说(拟制说、实在说、否认说)的各自观点,最后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本文的论点),即法人应具有请求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权利。对本文论点是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进行的论证的。主观方面,对法人的自身特点作了全面的分析,从法人的本质入手,即“法人是

2、一种具有区别与其成员的个体意志和利益组织体,法人组织的意思是由法人机关实现的”,正是由于这种团体意思与组成人员个人意思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使法人的人格权在遭受侵害时产生意思表示有不顺畅、不自由;客观方面,法人的非财产损害又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即构成要件的四方面内容: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过错,本文则就重点问题--损害结果的是否存在,以及其具体的表现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在论证了法人存在非财产损害赔偿权之后,本文又对损害赔偿的范围进行了认定,在现有观点的基础上,将法人的信用权与商业秘密权纳入非财产损害范围

3、之中,使之更加完善。最后,对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给出了计算原则。关键词:法人  人格权  非财产损害  精神损害  侵权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人的主体地位亦日益明显,全方位、多角度的保护法人法律地位的呼声日趋高涨,然而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却对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予以否认,在学术界引起颇多争议。本文针对这一焦点,发表浅显的见解。一、非财产损害赔偿概念:非财产损害赔偿是针对民法上的财产损害赔偿而言的。损害,可分为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损害是指与财产权

4、的变动有关的损害;非财产损害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无关的、引起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损失的损害。至于两者的法律用语,“财产损害”的用语较为一致,“非财产损害”的用语则有“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等多种,如法国民法仅以损害统称之,判决或学说则称“非财产损害”为“精神损害”;德国民法上以“非财产损害”称之,判决或学说有时也称之为“精神损害”。鉴于对非财产损害赔偿理论的探讨应以全部构架为重,而不必过于拘泥于语句,以免因辞害义,再加上精神损害与非财产损害均是以财产损害为相对概念,故“非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二者虽然用词不同,但实际上并无差别,其外延和

5、内涵是一致的,但我们在这里采用法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因,主要是基于哲学中物质与精神的对立性,是为了使我们在法律上的用语与哲学中的用语予以区分而已。二、目前法学界对法人请求非财产损害赔偿存在的争议:法人能否有权请求非财产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上,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据,各级法院皆否认法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在法学理论界,关于法人是否存在非财产损害请求权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否认说认为法人与自然人相异,不存在精神痛苦,且法人因人格权受到损害而造成的损害结果,

6、本质上仍是财产上的损害。如企业法人的名誉和荣誉实质上是一种商誉,商誉受到侵害会引起定单减少,销售下降,而非导致毫无感受力的法人组织的“精神痛苦”。【1】肯定说则从法人实在说的定义出发,认为法人因其人合性而存在,其法人意志无疑是以其内部自然人的意志为基础,因而法人内部自然人在法人遭受非财产损害时的精神痛苦,也可以作为法人遭受到的精神痛苦。【2】马克思主义认为精神是人类的特有现象,属于意识范畴,否认说仅以法人无自然人之精神感受能力而不存在精神痛苦,进而否认法人非财产损害之客观事实,有形而上学之嫌。法人人格权遭受侵害不能以存在财产上损害而排除

7、非财产之损害,两者并不矛盾,可以并存。肯定说虽然赞成法人有非财产损害的请求权,但其把法人之精神痛苦等同于法人内部自然人精神痛苦的简单相加,也是谬误的。三、对法人请求非财产损害赔偿权利的论证:1、主观方面:笔者认为法人之所以具有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其理论依据是充分的,实践中也是非常必要的。从本质上看法人组织体说是法学界对法人本质问题之通说,该学说认为“法人是一种具有区别与其成员的个体意志和利益的组织体,法人组织的意思是由法人机关实现的”。【3】法人有独立的意思表示能力,这种团体意思的形成过程与法人机关内部组成人员的意思表示是分不开的,当

8、法人人格遭受到侵害时,机关内部组成人员的自由意思表示同样受到影响从而对法人独立意思的形成有阻碍抑制作用,进而导致法人意思是表示不自由不顺畅,这种影响是法人非财产损害所遭受精神痛苦之表征。2、客观方面:侵权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