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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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10]136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强化教育实践教学工作,规范教育实践教学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发展水平,增强其教师职业技能,特制定本办法。一、教育实习的目的通过教育实习,使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所学的教育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锻炼其独立从事教育

2、教学工作和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增强其从事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一)教学工作实习内容:依据实习学科的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开展备课、编写教案、说课、试讲、上课、评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等各个环节的教学实习。要求:实习期间,每名实习生都要坚持互相听课、评课,实习期间,每生听课不少于15学时,参加评课活动不少于6次,从事课堂教学不少于20学时。实习生上课前,应在指导教师的主持下说课和试讲,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能上课。结合实习课程内容,制作不少于6节课的多媒体课件,1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全部运用于实际教学

3、之中。实习结束后教案、说课、听课、评课和多媒体课件要交院科研秘书存档,研究生处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二)班主任工作实习内容: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组织和管理好班集体,了解学生思想、学习、身体健康状况,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常规管理工作,组织主题班会、开展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要求:实习生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强化育人意识,从事1个班(一般是任课班)的班主任工作,开展班主任工作实习活动,实习班主任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实习结束后,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班级主题活动开展记录等交学院科研秘书存档,研究生处组织全面

4、检查。(三)教育调查研究内容:每位实习生在努力做好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等工作的同时,根据与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共同确定的研究课题,结合教育实习工作实际,有目的地开展教育调查研究活动,了解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现状,研究与工作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写出有一定水平的教育调查研究报告。要求:每名实习生必须开展教育调查研究,独立撰写调查研究报告,报告一般不少于3000字。调查研究报告须理论联系实际、内容翔实,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否则,一经发现,按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实习结束后,教育调查研究报告交学院科研秘书存档,研究生处13组织全面

5、检查。三、教育实习的时间与方式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在第3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为16周,采用以小组集中为主的方式进行,每个小组一般为10-15人。鼓励教育硕士导师带指导研究生到本人的实践基地进行教育实习,逐渐向“学校主导、学院主体、导师负责”的教育实习模式过渡。凡导师自主负责其指导研究生教育实习的,每位导师可推荐1名实习学校的合作教师担任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二者组成导师组。聘任程序按学校文件执行。鼓励各专业相互联系和配合,以混合编组的方式开展教育实习工作,提高实习基地的利用率。根据教育实习工作需要,研究生处将

6、进行必要的组织和协调。考虑到各专业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及就业要求,对部分符合自主联系教育实习要求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自主灵活安排。具体要求如下:1、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定向培养的,可以在定向培养单位开展教育实习。2、已与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签订书面就业协议的,可以在协议就业单位开展教育实习。3、为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定向培养或已与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的,可以在本市、地自主联系实习学校,开展教育实习工作。拟自主联系教育实习工作的研究生,要提交自主实习申请表13和实习学校接收函,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

7、处批准,可进行自主教育实习。自主联系教育实习的内容和要求与集中教育实习一样,研究生处将对自主联系教育实习的学生进行随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取得教育实习学分,须重新参加下一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集中教育实习。四、教育实习的组织、实施与检查学校成立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领导小组,主管校长任组长,各学院院长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任成员。各有关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好教育实习的相关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制订全校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方案,协助各学院联系教育实习基地,协调跨学院混合编排实习小组工作,审核督导各学

8、院教育实习计划及落实情况,负责教育实习经费的核算划拨。各学院具体负责制订本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方案,选聘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开展校内模拟实习,联系教育实习基地,做好实习工作安排,保证实习工作质量和学生安全,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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