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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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第1北京市各区县体改部门、财政局,北京地区期货经营机构:  为加强对国债期货市场的管理,规范交易行为,严格控制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债期货高风险市场的正常运行。现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期货、

3、证券监管部门,财政厅局,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  为了加强对国债期货交易的管理,规范市场运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债期货市场的管理,规范国债期货交易行为,保护国债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债是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债期货交易是指以国债为合约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买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国债期货交易

4、和相关活动以及对其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债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期货交易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同)是国债期货交易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全国国债期货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和国债期货经纪机构的资格条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国债期货交易场所是指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批准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  未经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批准,任何交易场所不得开展国债期货交易。  第七条申请上市国债期货的交易场所

5、必须向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交易场所章程;  (三)国债期货交易管理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四)拟参加国债期货交易的会员名单;  (五)拟聘任国债期货交易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六)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前条第(三)项所述国债期货交易管理规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有关国债期货合约的说明;  (二)交易地点和时间;  (三)交易的中止;  (四)交易程序和交易方式;  (五)结算和交割方法;  (六)保证金的交纳和管理方法;  (七)交易手续费的收取比率;  (八)会员收支帐户的审

6、计办法;  (九)对可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会员资格的规定;  (十)出市代表管理规定;  (十一)交易中的禁止行为;  (十二)违约处理及罚则;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制定和修改国债期货交易管理规则必须报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审核批准。  第十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设计国债期货合约必须经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批准后方可上市交易。  第十一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不得设立分支交易场所。  未经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批准,国债期货交易场所不得通过与未经批准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交易所或者交易中心联网直接接受其会员的交易指令和直接与其会员进行资

7、金清算。  第十二条国债期货经纪机构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主要接受客户委托进行国债期货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期货经纪公司和有证券经营权的金融机构。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从事国债期货经纪业务。  第十三条国债期货经纪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国内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或者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授予证券经营权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二)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三)有国债期货交易场所的会员资格;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中国证监会授权机构颁发的《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

8、五)无违法和重大违章经营记录,信誉良好;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本件。  第三章国债期货交易、结算及交割业务管理  第十四条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在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应当建立国债期货交易的涨跌停板制度,确定国债期货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设定客户投机头寸的最大持仓限量和交割月份持仓量限额,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客户因保值需求持仓量超过国债期货交易场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时,必须向该交易场所提出报告,得到该交易场所的许可。否则,该交易场所有权根据事先制定的规则对会员的超额持仓进行强制平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9、会员承担。  第十六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有权了解其会员代理交易的客户的帐户情况。同一客户在同一交易所的不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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