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商标与专利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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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概论》案例选一.商标与专利法案例一:美国公民A发明了一种汽车的外观设计,于1987年6月向美国专利机关申请专利,1987年11月向法国专利机关申请专利,1988年4月向中国专利机关申请专利。法国公民B也发明了同样的汽车外观设计,于1987年8月向法国专利机关申请同样的专利。中国企业C也发明了同样的汽车外观设计,于1988年2月向中国专利机关申请同样的专利。问:1、如果这项发明创造符合法国专利授予条件,专利机关应当将专利权授予哪一方?为什么?2、如果这项发明创造符合中国专利授予条件,专利机关应当将专利权授予哪一方?为什么?案例二:甲卷烟公司使用“蓝鸟牌”

2、注册商标生产卷烟。一年后发现乙厂未经注册也生产“兰鸟牌”卷烟,其香烟质量较甲厂为低。甲委托丙律师拟诉请法院求偿。乙得知后找甲,申明本厂使用该商标已有两年之久,并无假冒侵权之意,并希望协商取得甲的注册商标使用权。甲同意订立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但坚持要求乙先行赔偿。双方找丙律师咨询。问:1、乙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违反了我国商标管理的那些规定?其法律后果如何?2、如甲乙双方达成使用许可协议,应遵循商标法哪些规定?案例三:甲厂1986年初试制成自行车轮胎,并使用“南陵”牌注册商标。同年底又试制成胶鞋,也使用该商标。生产一年后,发现乙厂早在1985年就使用未注册商标“

3、南岭”牌产销胶鞋。甲派人去乙厂交涉,甲厂认为:1、乙厂的“南岭”与甲厂的“南陵”相似,乙厂侵犯了甲厂的注册商标权;2、乙厂的“南岭”未经注册,已经构成违法。而乙厂则主张:3、乙厂比甲厂早一年使用该注册商标,具有先使用权;4、甲厂在胶鞋试制时就使用“南陵”商标,构成侵权的恰恰是甲厂。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并且于同日就各自的胶鞋向商标局提出了注册商标申请书。问:1、双方的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2、如果双方的胶鞋商标均符合商标法,商标局应当授予何者注册商标?为什么?3、此案应该如何处理?案例四:研究员张某利用业余时间,参阅单位图书馆的图书资料,研制成功一种新型的过滤

4、器。院领导知道后,认为张某参阅了本单位的图书资料,,该发明是职务发明,因此以研究院的名义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经专利局审查,该全民所有制研究所成了该项专利的所有人。自研究院1986年3月5日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张某一直认为这项发明创造属非职务发明,申请权应归本人,并于1988年11月向某人民法院控告单位侵犯其专利权。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该研究院已经擅自将该专利权转让给了某集体所有制企业。问:上述案情中有几处违反专利法的规定?为什么?案例五:“百合花”纺织品公司1985年4月设计成功一种五彩床单用花布图案,同月向专利局递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986年获此项专利权。

5、为了扩大生产,该公司与“金花”服装公司签定合同,许可“金花”实施该项专利生产床单。“金花”公司生产一年后,认为自己也是专利权人,又许可“四芳”纺织厂实施该项专利。“华丽”床上用品商店一向与“四芳”有业务关系,不知此事实真相,替“四芳”销售了大量床单。半年后,“百合花”纺织品公司发现了上述情况,以“金花”、“四芳”和“华丽”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六:甲研究所1986年研制成功一种高效微型电机,并于己1987年10月获发明专利。邻省乙厂则早在1985年即研制成功与其结构性能相同的微型电机,并用于本厂产品

6、。此后丙厂得知甲的专利未予实施,乙早在制造使用该项产品,便于1989年1月起利用该专利技术生产同种电机。甲知情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两方赔偿其损失。丙厂则认为,该研究所自申请取得专利权之日起至今已满3年,一直未在国内实施该项专利,自己有权根据强制许可的法律规定自行利用该专利。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四)、上海“健达”研究所于1995年1月完成了一项“防疲劳眼镜片”发明创造。1995年2月15日,该研究所就其发明创造向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1996年2月15日获得发明专利权。同年3月初,该研究所就积极组织投产。产品推向市场后,受到了消

7、费者的广泛欢迎。1996年7月,“健达”研究所发现上海A公司生产其专利产品“防疲劳眼镜片”,便在同年7月18日以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答辩期间,A公司提出:A公司是于1994年9月在美国某刊物发现了有关“防疲劳眼镜片”的报道及介绍,在参考报道中介绍的技术内容及方法的前提下自行研制出“防疲劳眼镜片”,并进行生产销售的,因此不能认定其生产销售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且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健达”研究所的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A公司申请宣告“健达”研究所对“防疲劳眼镜片”专利权无效。问题:1、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哪个法

8、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2、A公司应当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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