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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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第三章案例分析   合伙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协议记载了《合伙企业法》应当记载的事项,其中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为,甲分配或分担3/5,乙、丙各自分配或分担1/5;如果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允许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负责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两年,合伙企业名称为三发汽车配件厂。合伙企业成立后,雇佣员工10人进行经营活动。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甲负责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外代表合伙

2、企业,乙、丙在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中拥有什么权利?(2)如果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已到并且宣告解散,在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中,甲、乙、丙各承担什么责任?承担责任的范围是什么?(3)如果该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应当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案:(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乙、丙在合伙企业中拥有如下权利:监督检查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按照约定,要求甲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对甲决定撤销对其的委托。(2)甲、乙、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乙、丙都应用其个人的

3、全部财产承担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后的剩余的债务。(3)该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甲、乙、丙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 第四章案例分析 某全民所有制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研究所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章程规定:(l)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5万元(人民币,下同),A、B、C各出资15万元。其中:A用货币出资5万元,用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万元;B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货币出资5万元;C用专利权作价出资15

4、万元。(2)在公司登记成立之前,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出资的人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并且B已将货币出资的5万元存入了准备设立的D公司的临时银行存款账户上,只有A应出资的5万元货币尚未到位。(3)由3人组成的公司设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设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关;设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鉴于公司规模较小、人数较少,不设监事会,由董事长兼任监事。问:(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合法?为什么?(2)D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A、B

5、、C的出资方式和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何种责任?(5)D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机构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1)拟设立的D公司股东人数为3人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在2人以上50人以下。(2)D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45万元人民币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对生产经营性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3)A、B、C的出资方式和实际出资过程不完全合法。第一,C以专利权作价15万元出资,违反法律对无形资产出资不能超过注册资本20%的限制;第

6、二,A的货币出资未到位,违反法律对全体股东实缴出资的要求。(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5)D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机构的规定不完全合法。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应为股东会而不是股东大会;第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而不是经理;第三,监事由股东或职工代表组成,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能担任监事。第五章案例分析 我国某公司(甲方)与国外某公司(乙方)共同举办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据合资合同的约定,甲方出资为500万元人民币,包括厂房、场地等,负责企业的组建、审批等事务性工作;乙方出资2

7、0万美元并负责提供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以及企业产品的国外销售等。但当甲方依约定将合资企业建立起来后,乙方并未履行其向合资企业提供原材料的义务,使得企业自成立以来3年不能开工。为此,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给甲方造成累计损失达750万元人民币。问:对于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否承担责任?如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答案:对于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资企业的各方当事人应履行其依法律和合同所产生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乙方未能履约向企业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造成企业自成立

8、以来3年不能开工,并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一后果,对此,乙方应责无旁贷地承担其违约责任。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因一方投资者的过错而导致企业终止的,为此而给另一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规定,对于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该予以赔偿,并且,其赔偿的数额应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而不能主张以其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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