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危机

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危机

ID:10210767

大小:26.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6-12

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危机_第1页
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危机_第2页
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危机_第3页
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危机_第4页
资源描述:

《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危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危机摘要:银行业作为金融社会的重要一环,理应承担促进经济良性发展,保证社会经济安全运行的责任。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贷款成为了银行业现今面临的一大难题,一方面是不良贷款的增多,另一方面是社会对银行贷款的渴望,如何解决矛盾已经成为了燃眉之急,我们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贷款。只有银行贷款活跃并安全了,国民经济才有继续发展的潜力与能力。关键字:不良贷款经济立法体制改革积极创新四大国有银行以及众多中小银行的季报陆续出炉,其中最吸引眼球的除了那些个逐年上升的业绩和高额的利润,还有就是其中的贷款项目,大面积出现的坏死账,

2、国有银行每年都需要国家拿出专项资金来填补窟窿。与之相应,各银行对发贷也越来越谨慎,但是存贷款利率差却居高不下,与之相对,民进经常出现因贷款不能及时到位,或者因巨大利息被压垮而倒闭的公司。这显然就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贷款危机。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什么是商业银行的不良的贷款,对此,我国的《贷款通则》有着详细的规定。《贷款通则》第34条规定:“不良贷款系指呆帐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

3、款(不含呆帐贷款)。呆帐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1)通过法律的规范,简单明了的告诉了我们什么是不良贷款。第一,逐年上升的坏账死账久久找不到解决的方法。银行在发贷时,经常会出现评估错误而导致的错误发贷,或者是委托评估机构的不公正公平所导致,也有部分银行在发贷时会出现审查不严格,程序不完整或者滥竽充数的情况,甚至有些银行相关人员贪污腐败,给不具备贷款资格的个人或者法人发贷,当然了,也存在部分不法人员骗贷的情况。在我国金融体

4、系日趋完整,金融市场日趋活跃,资本力量不断壮大的时候,国家也制定并颁布施行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此来规范金融活动,希望创造一个有秩序,讲规范的金融环境。在面对居高不下的贷款怀斯账时,国家立法首先从监督管理上制定了相关法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明文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通过国务院的下属机构的监督来给相关金融机构施加压力,督促认真开展工作。其次,针对部分银行不按程序,不严谨评估的工作作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6、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法#律教育-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

7、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3)在银行这个特殊的公司里,必须始终坚持审慎经营,这不仅仅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还关系到国名社会的稳定、合理运行。可以说,银行的审慎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审慎。第三,针对部分社会人与依托银行关系,银行工作人员帮助造假,方便贷款的现象。《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

8、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4)这条法规从源头上就遏制了某些“危险”贷款的发生,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贷款的安全性,也避免了贪污腐败的出现。第四,针对商业银行审查不力,评估错误的情况,《商业银行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