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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2
《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规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前言 党的十八大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时明确要求,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打造美丽天津。市政府按照市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决定》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绿化条例》要求,决定在全市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对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等实行永久性保护。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建设美丽天津的重点工作,对于提高环境质量,保障改善民生,实现
2、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用地,坚决禁止破坏环境的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为子孙后代守护青山绿水,留住蓝天白云。 《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对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了系统梳理,突出本市生态资源特色,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明确了各类生态用地保护界线、功能定位及管控要求,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从2014年1月23日-29日,用7天时间向全市人民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提升方案,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为美
3、丽天津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征求意见工作由市规划局组织实施。市规划局网站将设立专题窗口进行公示。天津市规划展览馆同时开辟专门展厅进行展示,还设置了专线电话、电子信箱和意见箱等。 《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经过进一步完善提升后,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总体目标 通过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的划定,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生态保护体系,形成碧野环绕、绿廊相间、绿园镶嵌、生态连片的总体空间格局。方案划定本市生态用地保护范围面积约2980平方公里(扣除重复及农田面积),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25%,其中红线区总面积约180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15%。生态用地
4、保护范围包括:山69平方公里、河1315平方公里、湖979平方公里、湿地633平方公里、公园679平方公里、林带1757平方公里。(重复面积主要涉及各类型生态用地重叠部分面积约1050平方公里;各类生态用地保护范围中基本农田面积约1600平方公里) 25% 生态用地保护范围面积约298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25% 15% 红线区总面积约180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15% ■基本原则 法定原则生态用地保护范围的划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批复规划。 突出特色原则方案体现了本市自然资源的多样性特征,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生态用地
5、保护体系。 重要性原则生态用地保护范围的划定优先选择重点保护地区,突出主要功能。 可操作性原则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协调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方案的实施效果。 ■六大类型 此次划定方案明确了本市生态保护用地类型包括: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六大类,并细分为山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景区、河流、水库、盐田、湿地、洼淀、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外环线绿化带、中心城区周边楔型绿地、中心城市绿廊、西北防风阻沙林带、沿海及交通干线防护林带等。 ■管控要求 结合本市生态资源现状,将生态用地保护范围划定为红线区和黄线区。 红线区除已经
6、市政府批复和审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 黄线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管理,同时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经市政府审批的规划。 不同生态保护区涉及重叠的部分,应按最高级别的管控标准实施管理。 展示地点:天津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公示区 通讯地址:河北区博爱道30号 邮编:300010 热线电话:022-24456132 022-24456120 022-24455960 022-24463083 公示网址: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具体内容,请登录天津政务网www.tj.gov.cn市规划局网站www
7、.cityplan.gov.cn进行查询 意见建议反馈电子邮箱:tjsthx@sina.com 山 山地自然保护区(3处) 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 国家地质公园景区(3处) 方案划定本市山体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总面积约69平方公里,包括山地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地质公园景区3处 盘山风景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 盘山风景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位于蓟县北部,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具有优越的森林生态环境,是自然山水与名胜古迹并著的旅游胜地。方案划定生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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