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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2
《新版gsp质量事故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件名称:质量事故管理制度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第1页共3页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文件编号: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生效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分发部门:储运部、业务部、质量管理部变更记录:变更原因:版次:第一版1.目的:1.1加强对本公司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与责任心,有效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3.职责:3.1质量事故发生部门及时上报,质管部组织调查处理,写出调查报告,制订整改措施。4.依据:4.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令)5.工作内容:5.1质量事故的范围:5.1.1由于质量管理机构把关不严,
2、致使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造成严重影响或医疗事故的。5.1.2因本公司把关不严,购进整批假、劣药品的。5.1.3因储存、养护等环节管理不善,造成整批药品变质、过期失效的。5.1.4因单品种进货数量过大,购进后销售周期过长引起药品质量变质、残损、过期失效的。5.1.5整批购进不合格药品(包括内在质量不合格和包装不合格)。5.1.7发生其他质量事故的。5.2质量事故分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5.2.1一般事故包括:5.2.1.1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药品虫蛀、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者,每批次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者;5.2.1.2因药品质量问题虽未造成医疗事故,但影响较坏的。
3、5.2.2重大质量事故包括:5.2.2.1假劣药品流入市场(包括不合格药品),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5.2.2.2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药品虫蛀、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者,每批次造成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5.2.2.3购进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爆光造成较坏影响的。5.3质量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5.3.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人身伤亡的,必须在1小时内报本公司质管部和总经理,公司在24小时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3.2其它重大质量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质管部和总经理,企业在三天内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汇报。5.3.3一般事故必须在三天内报公司质管部和总经理。5.
4、4质量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要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CG-ZD-01-26-2014-B01)报质管部,发生部门或个人要抓紧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5.5质管部接到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着手调查,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5.6以事故调查的事实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5.7质量事故的处理:5.7.1质量事故由质管部以调查核实的事实为依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各相关人员的反馈情况,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提出整改措施,杜绝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5.7.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
5、人,经查实,在年终考核中予以相应处罚;5.7.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在年终考核中予以相应处罚,并追究行政责任。除责任人以外,事故发生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5.7.4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5.7.5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当向市药监部门进行书面汇报。5.8质量事故处理的原则:5.8.1对质量事故实行“从速处理”原则。发生事故后,应从速处理,以便获取真实直接的事故真相,尽早并尽最大可能地减轻事故的不良影响与经济损失。5.8.2对质量事故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有效
6、预防类似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不放过。5.9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建立档案。6.本制度每半年度检查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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