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加拿大等国与欧盟牛肉进口措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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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和加拿大等国与欧盟牛肉进口措施案张瀚心梁艳一背景本案涉及的背景是欧共体理事会1981年和1988年的一系列指令,禁止进口使用荷尔蒙添加剂生产的牛肉。1981年,欧共体理事会通过了81/602指令。要求欧共体成员国禁止对农场牲畜使用含有增长激素,雌激素,雄激素或妊娠作用的物质,并且禁止销售或进口使用这些物质的牛肉或牛肉制品。但是规定了两种例外,一是为了治疗和畜牧学的目的,可以由兽医或者在兽医的负责下使用这种具有雌激素,雄激素,或者妊娠作用的物质;二是为了促进生长的目的,并根据欧共体成员个别实施的法规管理时,允许使用孕酮,睾酮,17β雌二醇,玉米赤霉醇,和去甲雄三烯醇酮。欧共体成员国有

2、义务在适用这些规则时以不低于欧共体内部贸易的待遇对待来自第三国的产品。1988年颁布的88/146指令进一步严格了81/602指令的禁令,禁止为增长或者增肥目的使用孕酮,睾酮,17β雌二醇,以及以任何目的去使用玉米赤霉醇,和去甲雄三烯醇酮,但该禁令仍允许根据前述的条件为治疗和畜牧学的目的而使用具有雌激素,雄激素或者妊娠作用的物质。1997年7月1日,上述指令被废除,取而代之以96/22指令。这一指令继续禁止为促进生长目的使用这些荷尔蒙,限制为治疗和畜牧学的目的使用荷尔蒙,还特别加强了兽医的作用,以及对测试和管理的规定。美国声称,欧共体禁止进口为促进生长目的使用具有六种特定荷尔蒙作用的牛

3、肉或者牛肉制品,违反了GATT,SPS,TBT,及农产品协议。争议中的六种荷尔蒙是孕酮,睾酮,17β雌二醇,玉米赤霉醇,和去甲雄三烯醇酮,以及抗赘生性孕激素(MGA)。孕酮是一种妊娠作用的天然荷尔蒙,睾酮是一种雄激素作用的天然荷尔蒙,17β雌二醇是一种雌激素作用的天然荷尔蒙,玉米赤霉醇是一种雌激素作用的合成荷尔蒙,去甲雄三烯醇酮是一种雄激素作用的合成荷尔蒙。天然荷尔蒙是动物和人类内生的荷尔蒙,而合成荷尔蒙是人工生产的荷尔蒙。二案情简介1996年1月26日,美国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DSU)第4条(磋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SPS协议)第11条(磋商和争端解

4、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第14条(磋商和争端解决)、农业协议第19条(磋商和争端解决)和GATT第22条(磋商)提出要求与欧共体磋商,解决欧共体禁止使用荷尔蒙添加剂饲养的牛肉进口的问题。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加拿大要求加入磋商。1996年3月27日,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与欧共体共同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996年4月25日,美国请求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成立专家组。1996年5月20日,DSB决定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的职权范围是:“根据美国在编号为WT/DS26/6号的文件中涉及之协议的有关规定,审查由美国在该文件中向DSB提出的事项,作出决定以协助DSB提出建

5、议或作出这些协议规定的裁决。”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挪威保留作为第三方介入本案的权利。1996年7月2日,专家组建立。经过专家组与双方会晤,与第三方会晤。向技术专家咨询(与加拿大就相同事由提出申诉的专家组共同组织)。1997年5月7日,专家组向双方送交了报告,应欧共体的要求,6月4日,专家组再次与双方会晤。1997年6月30日,专家组报告分发给WTO各成员。1996年6月28日,加拿大也根据上述协议,提出要求与欧共体磋商,解决欧共体禁止使用荷尔蒙添加剂的牛肉进口问题(本案编号为WT/DS48)。澳大利亚、美国和新西兰相继要求加入磋商。1996年7月25日,进行了磋商但未能取得一致意

6、见。1996年9月27日,加拿大请求成立专家组。10月16口,DSB决定成立DS48专家组。1996年11月4日,各方同意由第26号案件专家组审理本案。接下来的程序与美国的专家组程序同时进行了。由美国和加拿大分别提出的申诉针对相同的问题,专家组也是由相同的三个人组成,但专家组作出了两个分别的报告,其内容基本相同,只有一些非实质性的区别。三各方主张与专家组的意见及结论美国提出,欧共体禁止进口使用荷尔蒙生产的牛肉,违反了SPS第2条,第3条,和第5条协议,TBT协议第2条和GATT第1条(一般最惠国待遇)、第3条(国内税和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农产品协定第4条。问题一争议措施的范围各协议在

7、本案中的适用1.争议措施的范围:专家组确定,他们要审查的是欧共体对使用6种激素生产的牛肉禁止进口的措施,而不审查6种激素之外的其他添加剂、其他肉类或活牛进口的问题。在专家组程序最后,美国提出其要求并不限于牛肉,也扩大到比如说羔羊肉,不限于肉及肉产品,也包括活动物。专家组认为,在专家组程序中,美国从没有对欧共体禁止对牛肉以外的动物使用荷尔蒙提出具体的主张,或提交事实性的或科学的证据。专家组还注意到美国和欧共体提交的研究都涉及人类健康或牛消化荷尔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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