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ID:10097493

大小:88.0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5-25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_第1页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_第2页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_第3页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_第4页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_第5页
资源描述: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本资料上传于学会计论坛,不代表学会计网观点。学会计网(xuekuaiji.com)是会计人员网上交流学习探讨的专业网站,欢迎访问学会计论坛(bbs.xuekuaiji.com)和加入学会计QQ群一起交流(群号见论坛首页)。税务代理实务》房地产税如何征收:收答疑最新--201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142、内设机构间提供劳务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内容:  我们是一家省属煤炭企业,为统一管理大型设备、提高设备用效率,根据《煤炭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能源经[1991]29号),对于井下用大型设备,一直采用内部租赁形式,由机电处下设设备租赁

2、站行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未领取税务登记),向所属各煤矿(分公司性质)收取租赁费(租赁费主要由设备折旧、修理费组成),请问内部收取的租赁费是否交纳营业税?  回复意见:学会计网:http://xuekuaiji.com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因此如符合上

3、述条件,你公司内部收取的租赁费可不缴纳营业税。143、企业是否应按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确认利息收入?问题内容:  企业将从小额贷款公司借入的贷款(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率)提供给关联公司使用,与关联公司约定年末向关联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学会计网:http://xuekuaiji.com企业每年末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利息收入,请问,企业是否应按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开具发票,并确认利息收入?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依据实际发生原则,既然你公司约

4、定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则向关联公司开据资金占用费发票时只能以实际收取的利息金额如实开票,并确认利息收入。另外由于你公司高息借入,低息借出,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相关规定,你公司可能面临关联纳税调整。144、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是否可以开具发票?学会计网:http://xuekuaiji.com问题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企业在与租赁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时向租赁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行为不属于销售行

5、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那企业在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是否可以向租赁公司开具资产销售发票?由于租赁公司需要发票作为资产入账的依据,因此承租人有义务向租赁公司开具资产销售发票。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实行“以票控税”的方式,此类发票的开具是否对承租人的纳税征缴产生影响?回复意见: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学会计网:http://xuekuaiji.com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固定资产的行为不属于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因此,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房开具销售

6、发票。145、企业分红代扣代缴所得税时点如何确定?问题内容:  根据国税函[1997]656号文(该文现行有效),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支付时才代扣代缴,学会计网:http://xuekuaiji.com这一规定是否与前述文有冲突?是真正支付给个人时才代扣代缴还是股东

7、大会做出决议时即代扣代缴?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国税函[1997]656号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应分配股东的股息、红利所得,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该所得所有人可以随时提取,即视为个人所得税法所称的“支付”,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税款,该文件规定与个人所得税法“支付”概念不冲突。146、境外设计劳务所得税如何缴纳?学会计网:http://xuekuaiji.com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台资贸易型企业,同境外(台湾)一家公司签订

8、了合同,委托该境外公司为我公司提供设计劳务。该境外公司在大陆未设办事机构。请问:我公司在付对方设计费时,就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适用哪些文件的哪些具体条文?如果支付的设计费为70万元人民币,该如何计算应代扣的企业所得税?该设计劳务是对方派人到境内完成。  回复意见:  您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