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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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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真的吗?蚌埠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将要提高? 个人无需缴费 据了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为全部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蚌埠市生育保险按单位类型实行两种缴费费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各类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为% 合理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从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
2、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生育定点机构联网结算,参保职工在定点机构生育使用目录范围内药品及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和住院费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如用人单位中断缴费的,需补缴中断期间的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其参保职工自恢复缴费之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发生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相关费用及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
3、的标准承担 参保职工可享受生育补助金 设立生育补助金,补助金额按照医疗机构等级确定,具体标准为:二级医院顺产200元,剖宫产400元;一级医院顺产400元,剖宫产800元;三级医院生育不补助此外,下列两种情况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补助金:参保职工异地生育、流产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审批),按蚌埠市三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定额标准报销,不享受生育补助金;在本市及三县非定点机构及未经审批各类异地发生的生育、流产等费用,按蚌埠市同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定额标准的80%报销,不享受生育补助金 对于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首次生育为多胞胎的凭单位证明)参保单位男职工,
4、且其配偶未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按本市同级医院结算定额标准的50%补助,补助金额超过生育医疗费实际发生额的按实支付 缴费费率较高用人单位职工还可享生育津贴 按%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妊娠期满正常生育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有下列情况的,增发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一个月生育津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一个月生育津贴;符合医学指征分娩时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此类用人单位其女职工计划内妊娠,14周以下流产的,
5、享受一个月生育津贴,14周以上(含14周)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患宫外孕的,享受一个月生育津贴另外,此类用人单位男职工也可享受10天护理假补贴男职工护理假补贴标准为10天工资(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按%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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