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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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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经济学院文件鄂经院发〔2018〕17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审定,现印发实施。原《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6〕131号)同时废止。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3月12日—7—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鼓励教师潜心教学、醉心科研,争做真学者、好老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三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是我
2、校“十三五”期间为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的人才政策。力争到2020年,培养10名能产出重大成果的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60名能产出重要成果的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100名有学术发展潜力的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第三条坚持“择优选拔、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原则。三层次人才两年遴选一次,聘期四年。第二章遴选条件第四条三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身心健康。第五条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遴选条
3、件—7—年龄在56周岁以下,教授职称。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工作业绩符合以下任意两个条件可参评:1.国家级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2.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完成横向课题1项(人文社科类在80万元以上,理工类在150万元以上)。3.独立(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二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4.获国家级成果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省级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5.在本学科有重大影响力,在省级及以上学会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6.所从事的学术研究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形成系列成果,具
4、有高显示度。第六条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遴选条件年龄在56周岁以下,副教授职称。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符合以下任意两个条件可参评:1.省部级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2.主持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2项,或累计完成8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150万元以上理工类)横向课题。3.—7—独立(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二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一部,且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三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4.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或二
5、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第七条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遴选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讲师职称,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的业绩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可参评:1.独立(博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二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2.出版专著一部,且在二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3.主持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且在三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八条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聘期内应以湖北经济学院为署名单位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主持国家级科研(
6、教学)项目1项,或完成横向课题1项(人文社科类在60万元以上,理工类在120万元以上)。2.独立(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独立(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二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7—3.获国家级成果奖,或获省部级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获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4.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主要领导人批示。第九条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聘期内应以湖北经济学院为署名单位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主持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主持
7、完成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2项,或完成横向课题1项(人文社科类在50万元以上,理工类在100万元以上)。2.独立(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二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独立(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三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3.获国家级成果奖,或获省部级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4.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主要领导人批示。第十条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聘期内应以湖北经济学院为署名单位取得以下业绩:1.主持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
8、2.独立(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二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独立(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三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7—第四章遴选程序第十一条三层次人才遴选程序: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申请表》,提供个人工作业绩材料,报所在学院。2.学院初审。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学校人事处。3.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人事处汇同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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