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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的论工资、薪金的个税筹划路径选择论工资、薪金的个税筹划路径选择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论工资、薪金的个税筹划路径选择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所得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收稿日期]2009-01-12 [简介]朱敏霞(1973-),女,江苏南通人,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 [摘要]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的特征。纳税筹划不能盲目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思路:①充分考虑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②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纳税筹划的路径。 [关键词]工资;薪金;纳税筹划;路
2、径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09.17.024 []A[]1673-0194(2009)17-0064-03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它要按照九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越高,纳税越多。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自然是大家非常关心的理由。 一、工资、薪金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筹划
3、,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获取税收利益。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的特征。 纳税筹划不能盲目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思路。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如下: 1.充分考虑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 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因此,要降低税负,无非是运用合理又合法的策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收入扣除费用、成本后的余额。在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条件下,费用扣除越多,所适用的税率越低。在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将所得进
4、行合理的归属,使其适用较低的税率。 2.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在税种设计时,一般都有税收优惠条款,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的具体路径选择 (一)选择不同的所得形式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将个人所得分为11项,分别纳税,这样,当同样一笔收入被归属于不同的所得时,其税收负担是不同的,从而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可能性。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酬劳所得在这一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论工资、薪金的个税筹划路
5、径选择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提供,.%~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酬劳所得适用的是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显然,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酬劳所得的税收负担是不相同的。这样,在一定条件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酬劳所得分开或相互转化,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案例1]王先生是某高校教师,月工资收入为2500元。6月份,王先生从某广告公司获得劳务酬劳24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王先生的纳税情况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2500-2000)×5%=25(元),劳务酬劳所得应纳税额=(2400-2000)×20%=80(元),这
6、两项所得王先生共纳税额=25+80=105(元)。如果王先生将这两项所得合并为工资、薪金所得共同纳税,则王先生6月份应纳税额为(2400+2500-2000)×15%-125=310(元)。显然,对于王先生而言,将两项所得分开分别纳税更合算。 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酬劳所得更有利于节税。如陈先生系一高级工程师,2003年4月获得某公司的工资类收入30000元。如果这份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则陈先生应纳税额为:(30000-2000)×25%-1375=5625(元);如果这份所得按劳务酬劳所得计算纳税,则陈先生应纳税额为:30000×(1-20%)×30%-2
7、000=5200(元)。因此,如果陈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他可以节税425元。 结论:一般来说,在应纳税所得额较低时(20000元以下),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比劳务酬劳所得适用税率要低,这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劳务酬劳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可以达到节税目的;而在应纳税所得额较高时(20000元以上),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酬劳所得,则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二)通过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