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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投资税收筹划企业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利用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避免无谓的纳税损失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利用投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按投资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不同,投资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把企业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以获取利润的投资行为。间接投资又称为证券投资,是把资金投放于股票、债券等金融性资产及其他金融性资产,以获取股利和利息收入的投资行为。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时,可以用货币方式投资,也可以用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在投资
2、方式中,企业以固定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在资产使用期内可以分期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缩小所得税税基;无形资产摊销费也可以作为管理费用税前扣除,减小所得税税基。另外,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其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企业可依据资产评估提高设备价值,通过多列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缩小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同样,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以货币资金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其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
3、得税中抵兔。 比如某甲乙两方联合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方4000万元,占80%,乙方1000万元,占20%。甲方现有机器设备4000万元和房屋4000万元可用于投资。 甲方现有两种投入方式可供选择: 方案1:以机器设备作价4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作价4000万元直接转让给合资企业; 方案2:以房屋作价4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价4000万元直接转让给合资企业。 方案1: 甲方把房屋直接作价转让给合资企业,应视同房产转让,需要
4、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其中前三个税种由甲方承担,契税则由合资企业承担。其具体应纳税额为: 营业税=4000×5%=200(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00×(7%+3%)=20(万元) 契税=4000×5%=200(万元)(由合资企业缴纳) 方案2: 甲方将房屋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税法规定,可以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需征契税(由合资企业承担);甲方作价转让给合资企业的自用机器设备按税法规定应征增值税。其具体应纳税额为: 增值税=[
5、4000/(1+4%)]×2%=76.92(万元) 契税=4000×5%=200(万元)(由合资企业缴纳) 由以上案例可知,由于出资方式的改变,使得甲方在投资过程中节约纳税成本143.08(200+20-76.92)万元。 二、投资地点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准备投资时,应分析税收制度的区域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投资地点,以合理避税。 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以及西部地区,上述区域都具有税收优惠政策,都可以成为企业投资地点选择的考虑对象,
6、但在利用区域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投资地点时还须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依据自身的条件合理选择税收优惠地区进行投资。 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收所得税,有的国家的所得税率高于我国或者低于我国。因此,投资地点不同,税收负担会有所差别,最终影响到投资收益。对于跨国投资者,还应考虑有关国家同时实行税收居民管辖权和收入地管辖权而导致对同一项所得的双重征税,以及为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关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以进行投资国别或地区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
7、择整体税收负担较轻的地区进行投资,使得该投资收益较大。 三、利用投资期限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在投资期限中,应选择分期投资方式,而不应选择一次性投资方式。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缴清,一次投资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缴清;分期投资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并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根据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这
8、样,负债利息就有抵税的作用;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这样就可以缩小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企业在初创时期,由于风险大,且本身处于免税或减税期,可加大股权融资比例,而在优惠期满时,可调整资本结构,加大负债融资比例,以减少税收负担。另外,企业在投资回收期内,如果税制发生变化,也会影响前期投资收益的实现。因此,要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就必须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