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筹划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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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税务筹划基本方法包装物租金转为押金  税法规定: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凡随同销售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值得注意的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而包装物押金(酒类产品除外,但不包括啤酒、黄酒)单独核算而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计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或者已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缴纳税费。  筹划思路:包装物租金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而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在情况允许时,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

2、方式.若包装物押金逾期或超过1年未归还,押金按17%缴纳增值税,但即使这样,也使企业获得了1年的延迟纳税期。  案例分析:某空调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销售空调5200台,单价为3500元(不含增值税),另外收取空调的包装物的租金117元。  方案一:采取收取包装物租金的方式包装物租金属于产品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5200×3500×  17%+5200×117÷(1+17%)×17%  =309.4+8.84=318.24(万元)方案二: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将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假设规定的收回期限为12个月。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

3、额中征税。此时,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包装物在规定期限内收回,且不超过12个月,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中征税。  应纳增值税=5200×3500×17%=309.4(万元)在此情况下,可少缴增值税8.84万元(318.24-309.4)。  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若未规定收回期限的,则不得超过12个月,此时就补缴增值税。  2010年6月应纳增值税=5200×3500×17%=309.4(万元)逾期未收回时应补缴增值税=  5200×117÷(1+17%)×17%=8.84  (万元)即使这样,也使企业延缓了纳税时间,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在情况允许时,企业可以考虑将包装物租金转变

4、为押金,这样可以少缴税额,即使逾期未归还,也可晚缴税额。    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税法规定:消费税征税环节为生产销售环节,(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而在以后的商品流通环节(包括批发、零售环节)是不征消费税的(不包括金银首饰)。从2009年8月1日起,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

5、范围内。  筹划思路:纳税人往往采取通过成立独立核算的经营部或者销售公司,生产企业以较低但不违反公平交易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经营部或者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再对外进行销售,这样就可以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以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  案例分析: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产品主要销售给各地的批发商。  2010年5月销售单价为每吨3.5万元(不含税价),零售白酒50吨。销售单价为每吨5万元(不含税价)。  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  方案一: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应

6、纳消费税=50×2000×0.00005+50×5×20%=5+50=55(万元)方案二:先将白酒以每吨3.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再以每吨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者。  由于该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不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70%,所以无须核定计税价格。  应纳消费税=50×2000×  0.00005+50×3.5×20%=5+35=40  (万元)因此,企业在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后,可少缴销售税15万元(55-40)。但企业销售给销售公司的价格不应当低于70%,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将会对价格重新进行调整。    降低建筑用原材

7、料价格  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筹划思路:建筑业劳务(不包括装饰劳务),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或是包工不包料工程,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但是原材料的购货渠道不同导致价格不一样,必然会使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不同。施工企业一般与材料供应商有长期的合作关系,购进材料价格会相对比较便宜。  这样就能够降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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